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推進安全生産風險管理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提出2015年年底前基本建立安全生産風險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規範並開展試點工作,到2020年交通運輸系統全面實施安全生産風險管理。 《意見》指出,實施安全生産風險管理,應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和標準、有效的運行管理機制、可靠的資源保障和科學的技術支撐。制度標準方面,要建立安全生産風險源辨識、評估、控制、教育培訓、檢查考核以及重大風險源報備等制度,制定安全生産風險分類分級標準。運行機制方面,要建立內部審查機制,著力構建自我檢驗、自我修復、自我優化的安全生産風險管理工作持續改進機制,著力建立健全社會監督、仲介服務、專家諮詢等全社會參與的合作機制。資源保障方面,要積極引導將安全生産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相關的制度標準制定、科技攻關、宣傳教育、設施裝備和信息化建設等資金,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技術支撐方面,要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加強信息系統和監測監控平臺建設,分級分類建立安全生産風險源數據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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