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關於“積極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的要求,經徵求有關部門和地方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下發通知,決定在北京市第一社會福利院、大興區新秋老年公寓與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社會福利院、東湖高新區佛祖嶺福利院與湖北省武漢市第十一醫院,雲南省昆明市社會福利院與雲南省紅十字會醫院合作開展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政策試點工作(發改高技〔2014〕1358號)。 試點工作將重點在遠程醫療的操作規範、責任認定、激勵機制、收費標準和醫療費用報銷等方面,研究制定適用於面向養老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相關政策、機制、法規和標準,探索市場化的服務模式和運營機制,在局部地區構建有利於面向養老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應用的整體環境,驗證完善各類政策,建立面向養老機構遠程醫療發展的長效機制,提高養老機構健康管理服務水平,探索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合作機制,推動醫養融合發展。 《關於組織開展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試點省市的發展改革、民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建立試點工作協調機制,協調、決策試點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協調研究制定遠程醫療相關政策,組織養老機構與合作醫院編制試點工作方案,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試點工作。試點省市養老機構和醫院,要按照“填平補齊、經濟適用”的原則,充分依託現有系統,採購安全可控的設備和服務,形成完善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技術和服務體系,嚴禁重復建設,並與其它醫藥衛生信息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和醫院要嚴格按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核定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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