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建築治理,是當前廣大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違法建築治理工作是上海城市管理的軟肋之一。這個問題如長期積累,將會極大損害廣大遵紀守法群眾的根本利益、損害上海城市形象 根據《實施意見》,將完善市、區縣、街鎮違法建築治理工作體系,加強多渠道發現機制,加大對違法建築拆除力度,加大對違法建築當事人的查處力度,禁止違法建築用於生産經營活動 要為集中整治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既要表揚主動積極作為的職能部門、也要對不作為的職能部門公開問責;要曝光剖析典型案例,尤其對黨員幹部搭建違法建築的,要從嚴處理、加大問責曝光力度 中共上海市委6月20日下午舉行常委會,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違法建築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市委書記韓正主持會議並講話。 韓正指出,違法建築治理,是當前廣大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進一步加強違法建築治理工作,在本市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過程中,各區縣反映十分集中。違法建築治理工作是上海城市管理的軟肋之一,一段時間以來,對於違規違法人員甩開膀子亂搭亂建而執法執紀人員被捆住手腳無法整治的現象,廣大群眾深惡痛絕,這個問題如長期積累,將會極大損害廣大遵紀守法群眾的根本利益、損害上海城市形象。各級政府必須依法加強對違法建築的治理工作,要按照《實施意見》明確的內容,形成集中整治的高壓態勢,漸而形成長效機制;要為集中整治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既要表揚主動積極作為的職能部門、也要對不作為的職能部門公開問責;要曝光剖析典型案例,尤其對黨員幹部搭建違法建築的,要從嚴處理、加大問責曝光力度。只要全市各區縣、各部門形成合力,依法從嚴執法、從嚴監管,本市違法建築治理工作一定會取得顯著成效,真正讓廣大群眾滿意。 據悉,《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違法建築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共十九條,主要內容涉及健全工作機制、完善發現機制、加大對違法建築拆除力度、加大對違法建築當事人的查處力度、禁止違法建築用於生産經營活動、開展集中治理、考核問責和社會監督。《實施意見》總結以往違法建築治理工作的經驗教訓,開展了一些創新制度設計,主要包括:一是完善市、區縣、街鎮違法建築治理工作體系,強化街鎮基層力量;二是加強條和塊職能部門、物業服務企業和城市網格化管理等多渠道發現機制;三是為快速拆除正在搭建的違法建築提高法律支撐;四是全面運用《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消防法》、《治安處罰法》等法律資源,形成綜合管理格局,並細化操作要求和流程;五是加大對建設違法建築行為的處罰力度;六是完善考核機制,明確鼓勵創新條款。 《實施意見》明確,將正在搭建的行為認定為《城鄉規劃法》所明確的違法建設行為,對當事人拒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拆違實施部門可以依法強制拆除。對在道路、河道、巷道或者公共場所(包括公共綠地、公共活動場地、停車場、消防通道等場所)搭建的違法建築構成障礙物,當事人不清除的,拆違實施部門可按照《行政強制法》,立即代為拆除。違法建築治理納入消防監管重要內容,嚴厲打擊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實施意見》明確,強制拆除費用由違法建築當事人承擔,並處以罰款。除對業主罰款外,對設計、施工單位等其他違法建設當事人也進行罰款。違法建築涉及佔用耕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實施意見》還明確,區縣、街鎮,以及拆違實施部門治理違法建築的履職情況,納入政府部門履行目標責任制考核的組成內容。 會議還審議了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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