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首次給學前教育立“規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4 11: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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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6月24日電(記者 廖君) 未經教育部門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學前教育機構,武漢首次為學前教育立下規章。

23日召開的武漢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學前教育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居住戶達到1500戶的小區必須配建幼兒園;每個街道應至少建一所公辦幼兒園。

目前,一些無證幼兒園存在的背後,折射出“入公辦園難、入民辦園貴”的問題。武漢市共有幼兒園1024所,在園幼兒22.34萬人,如何滿足入學需求?《辦法》規定,街道、鄉鎮應至少建一所獨立建制的公辦學前教育機構。新建住宅區住宅建設面積達15萬平方米或居住戶數達1500戶及以上的,應當配套建設學前教育設施,並與住宅區建設同步進行。如果不配建,國土規劃部門將不予辦理該項目規劃條件核實證明。

為防止學前教育“小學化、學科化”,《辦法》還明確規定,學前教育要以遊戲為基本形式,注重活動性、趣味性和多樣性。幼兒園不得違反國家相關規定超額編班,不得進行小學教育內容學習,不得給學齡前兒童佈置書面家庭作業。

《辦法》特別強調,嚴禁損害學齡前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對教職員工體罰和變相體罰學齡前兒童,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製作教具、玩具,剋扣、挪用學齡前兒童伙食費,違反有關規定收費等,都將追究法律責任並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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