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通報涉醫案:涉案人有違法事實 未構成犯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27 07:0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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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通報涉醫案件進展:兩涉案人有違法事實 未構成犯罪不批捕

新華社長沙6月26日電(記者  劉良恒、帥才)26日從有關方面獲悉,2日發生在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醫患糾紛案,目前查明兩名涉案人員有違法事實,但尚未構成犯罪,檢察機關已作出不予批准逮捕決定。 

據悉,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16日依法將湖南省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6·2”涉醫案嫌疑人歐陽某某、歐陽某向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雨花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歐陽某某、歐陽某不構成尋釁滋事罪,于24日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當日,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對兩人予以釋放,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之規定,決定撤銷此案。

據介紹,鋻於歐陽某某、歐陽某強迫醫生王某下跪並毆打王某,以及歐陽某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違法行為,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在撤銷刑事案件的當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歐陽某某毆打他人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十三日,並處罰款500元,對歐陽某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合併執行行政拘留十八日,並處罰款500元;對歐陽某毆打他人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並處罰款500元。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刑事拘留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警方對二人不再執行行政拘留。

責任編輯: 呂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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