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在年初對會計準則進行大規模修訂,相繼修訂5項會計準則,併發布2項新準則及1項補充規定,7項準則統一于7月1日起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範圍內施行,鼓勵在境外上市的企業提前執行。此次借鑒修訂後的有關國際準則,並保持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持續趨同。是繼2012年會計準則修訂後的又一次大規模修訂。 修訂的5項會計準則: 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發文日期:1月26日) 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與原準則對比,強調了財務報表列報對持續經營能力、終止經營的披露以及報表項目金額的重要性原則、並引入了綜合收益的概念。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發文日期:1月27日) 修訂後的職工薪酬會計準則引入了離職後福利和其他長期辭退福利,充實和明確了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的有關規定,修訂後的準則將適用於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涵蓋了除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以外的各類職工薪酬。 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發文日期:2月17日) 原準則三十一條,修訂後的準則五十四條,企業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和合併程序都有較大變化。重新規定了母公司的合併範圍,如果母公司是投資性主體,且不存在為其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子公司,則不應當編制合併財務報表,該母公司以公允價值計量其對所有子公司的投資,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發文日期:3月13日) 此次2號準則主要修訂了長期股權投資的範圍。《企業會計準則講解》中的第四類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企業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資産的確認和計量》處理,有助於進一步規範有關會計處理,且按22號準則規定採用成本法計量,不會對實務産生過大的實質性影響。 企業會計準則第41號——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發文日期:3月14日) 明確披露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目的。與現行有關準則的披露要求不同,準則首先明確規定,披露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目的是有助於其財務報表的使用者評估企業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性質及相關的風險,以及這些權益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的影響。 發佈的2項新會計準則: 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發文日期:1月26日) 從具體內容來看,39號準則共分為13章,從相關資産或負債、有序交易和市場、市場參與者、公允價值初始計量、估值技術、公允價值層次、非金融資産的公允價值計量、負債和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市場風險或信用風險可抵消的金融資産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披露等多個角度全方位的就公允價值準則進行了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40號——合營安排(發文日期:2月17日) 準則規範了合營安排的認定、分類以及各參與方在合營安排中權益等的會計處理。合營方應當確認其與共同經營中利益份額相關的項目,並按照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確認單獨所持有的資産,以及按其份額確認共同持有的資産;確認單獨所承擔的負債,以及按其份額確認共同承擔的負債;確認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經營産出份額所産生的收入;按其份額確認共同經營因出售産出所産生的收入;確認單獨所發生的費用,以及按其份額確認共同經營發生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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