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加大審計懲戒問責力度 違法違紀線索必送執法部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09 17: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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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 (記者 胥金章)記者9日從解放軍審計署獲悉,軍隊強化審計監督震懾力,加大審計懲戒問責力度,明確提出對審計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必須移送軍事檢察、保衛、紀檢等部門查處,健全完善軍隊審計與相關執法部門(機關)監督協作機制,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有腐必懲。

    “實現優勢互補,形成監督合力,讓審計這把‘利劍’開刃,讓‘高壓線’帶電,讓審計成果的運用更加充分、更加深入、更加有效。”中央軍委委員、全軍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總後勤部部長趙克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由總政、總後發佈的《軍隊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移送辦法》,是貫徹落實習主席關於加強軍隊審計工作系列指示的重要舉措。軍隊審計作為確保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重要經濟監督手段,始終緊盯經費資産,覆蓋所有軍事經濟活動,加上自身專業優勢,最有條件發現財經領域違法違紀問題。與軍隊相關監督執法部門進一步加強協作,有利於形成違法違紀線索發現、核實、處理的完整鏈條,警示和震懾違法違紀分子,促進軍隊反腐倡廉建設。

    解放軍審計署審計長李清和介紹,《軍隊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移送辦法》共17條,對移送的標準、對象、權限、程序、內容、報備、問責等具體問題作出規定。明確審計發現達到相關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涉嫌貪污賄賂、瀆職、軍人違反職責等違法類線索,移送軍事檢察機關;達到相關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涉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軍人違反職責等違法類線索,移送軍隊保衛部門;沒有達到相關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但符合相關黨紀軍紀處分標準的涉嫌違紀類線索,移送軍隊紀檢監察部門。不得以責令書面檢查、審計通報批評、審計罰款等代替移送。

    《辦法》根據審計發現違法違紀線索涉及人員的類型和職務等級,分別規定了解放軍審計署、大單位和軍級單位審計部門移送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審批權限。其中,解放軍審計署移送的線索,涉及正師職以上幹部和副師職軍政主官的報全軍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副師職以下幹部由審計長批准;大單位審計部門移送的線索,涉及正團職以上幹部的報本單位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副團職以下幹部由審計部門負責人批准;軍級單位審計部門移送的線索,涉及正營職以上幹部的報本單位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副營職以下幹部由審計部門負責人批准。

    為確保審計移送的線索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辦法》要求,審計部門必須要向上級審計部門備案移送情況,跟蹤移送線索的處理進度;受理部門要定期檢查移送線索的受理、備案和處理情況,及時向移送線索的審計部門反饋處理結果;審計部門與執法部門(機關)之間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加強信息交流和情況通報。

責任編輯: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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