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原副市長劉亞受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09 17: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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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合肥7月9日電(記者 劉美子)安徽省蚌埠市原副市長劉亞被控多項罪名9日在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受審。劉亞被指控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三宗罪,涉案金額累計高達1600多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劉亞在擔任淮北市濉溪縣鎮長、烈山區區長、區委書記、蚌埠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為他人在提拔晉陞、房地産開發土地轉讓、礦産使用權買賣變更、企業稅費減免、子女就業工作等方面提供幫助,並索要或收受錢財。

    公訴人認為,劉亞犯罪情節嚴重,犯罪持續時間長、次數多、數額特別巨大。自1995年至2013年,劉亞先後收受34個單位或個人的財物,共計數百餘次,受賄總額折合人民幣810余萬元。

    期間,劉亞還利用淮北市烈山區委統戰部部長兼洪莊村黨支部第一書記的顏現明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貝爾通宇(香港)企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黃小虎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黃小虎人民幣450萬元,檢察機關指控其行為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此外,檢察機關指控,截至2013年6月,被告人劉亞家庭現有財産人民幣2672余萬元;能夠説明來源,經查證屬實的人民幣2361萬元。被告人劉亞尚有人民幣364.6萬元不能説明來源,其行為構成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

    劉亞1962年出生,1994年4月任濉溪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2004年2月擔任蚌埠市副市長,至2013年6月案發。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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