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熱點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09 19: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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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 (記者 安蓓、趙超)國務院日前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這是我國首部國家級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

    發展改革委及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9日就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信用立法已列入國家立法規劃

    根據《綱要》,我國將重點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四個領域的信用建設。

    發展改革委財政金融司司長田錦塵説,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國家成立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機制,由發展改革委和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牽頭。

    他説,在部際聯席會議機制的推動下,十二屆全國人大已將社會信用立法項目列入立法規劃。此外,為推動建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公安部牽頭提出以身份證號為基礎的公民統一代碼方案,發展改革委和有關部門正研究制定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代碼方案。

    他説,在部際聯席會議框架下,已建立有25個部門參與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機制,成立了規章研究、標準化、需求協調、共享技術和聯合懲戒5個工作小組。為推動國家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建設,正研究組建信用中國網站,網站域名申請工作已經完成。

    建立社會信用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

    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田錦塵説,加大對守信行為的獎勵表彰,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營造守信光榮的輿論氛圍。各級政府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中要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産品應用,對誠實守信的自然人和市場主體給予一定獎勵,包括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綠色通道等激勵政策。

    他説,懲戒措施主要分四個方面:一是行政監管性的約束和懲戒。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推動各級政府在市場準入、資質認定、行政審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結合監管對象的失信類別和程度施以懲戒。逐步建立行政許可申請人的信用承諾制度,並開展申請人信用審查,確保申請人在政府推薦的徵信機構中有信用記錄,配合徵信機構開展信用信息採集工作。

    二是市場化的懲戒和約束。制定信用基準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完善失信信用記錄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場交易中受到制約和限制。

    三是行業性的約束和懲戒。通過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自律規則並監督會員遵守,對違規失信者,按照情節輕重,實行行業內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懲戒措施。

    四是社會性的約束和懲戒。完善社會輿論監督機制,加強對失信行為的披露和曝光,通過社會道德譴責形成震懾力,約束社會成員失信行為。

    “通過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營造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的良好社會氛圍,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水平。”田錦塵説。

    依法依規保護信息主體權益

    信息主體的權益保護,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問題。田錦塵説,信息的使用一定要建立在依法依規基礎上,要對個人信用信息嚴格保護,並建立信用信息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在確保每個主體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共享信用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管理局副局長張子紅説,要健全信用信息主體權益保護機制,發揮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各方面作用,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加強保護。

    他指出,要建立自我糾錯、自動更新的社會鼓勵和關愛機制,以建立針對未成年人失信行為的教育機制為重點,通過對悔過改正舊有輕微失信行為的社會成員給予適當保護,形成守信正向激勵機制。

    此外,建立信用信息侵權責任追究機制,制定信息的異議處理、投訴辦理、訴訟管理制度及操作細則,並加大執法力度。

責任編輯: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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