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0日電 (記者 趙超 王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0日發表的《中國的對外援助(2014)》白皮書顯示,2010年至2012年,中國共向121個國家提供了援助,對外援助金額為893.4億元人民幣。 我國的對外援助始於1950年。1964年,中國政府宣佈以平等互利、不附帶條件為核心的對外經濟技術援助八項原則,確立了中國開展對外援助的基本方針。目前中國對外援助資金主要有無償援助、無息貸款和優惠貸款三種類型。 2011年4月,我國發佈了第一部對外援助白皮書,全面介紹了中國的對外援助政策、資金、方式、分佈、管理以及援外國際合作。此次發佈的白皮書在前一部基礎上,進一步介紹了2010年至2012年中國在穩步發展援外事業、推動受援國民生改善、促進受援國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區域合作機制發展、參與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白皮書提供的數據,2010年至2012年,中國共在80個國家建設成套項目580個,對外援建了156個經濟基礎設施項目。為促進貿易發展,到2012年底,最不發達國家對華出口近5000個稅目商品已享受零關稅待遇。2008年以來,中國已連續五年成為最不發達國家第一大出口市場,吸收最不發達國家約23%的産品出口。此外,中國免除坦桑尼亞、讚比亞、喀麥隆、赤道幾內亞、馬裏、多哥、貝寧、科特迪瓦、蘇丹等9個最不發達國家和重債窮國共計16筆到期無息貸款債務,累計金額達14.2億元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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