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起,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廳、發改委、經信委、司法廳、住建廳、工商局、安監局七部門聯手推進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解決損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 專項行動將持續至11月底,將重點檢查地方各級政府節能減排措施的落實情況,是否組織實施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淘汰落後産能、化解過剩産能、停建違規在建項目等;是否統籌部署對行政區內燃煤電廠、鋼鐵企業、石油煉製企業、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及燃煤鍋爐進行脫硫改造,對燃煤機組、新型幹法水泥窯進行脫硝改造,對燃煤機組、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進行除塵改造;是否制定淘汰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小鍋爐,以及“煤改氣”“煤改電”“煤改生物質”等燃煤鍋爐整治工作方案等並按期完成。嚴查不正常使用或擅自閒置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超標排放等違法問題。 對超標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的電力企業,一律按規定扣減環保電價,對偷排偷放、擅自停運脫硫脫硝設施、自動監控設施數據弄虛作假的,依法處罰、追繳排污費。對應建而未建污染物處理設施、擅自投入生産的建設項目,一律叫停;對排入管網廢水超標、影響園區污水處理廠運行的企業,一律停産治理;對私設暗管偷排的,一律報請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停産整頓;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排查整改不到位、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並約談當地人民政府負責人。(記者 李錦 實習生 鄧子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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