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非法網絡賭球在我國境內“無處遁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3 07: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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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重慶7月12日電(記者 趙宇飛、鄒偉) 對於境外賭球集團而言,中國內地無疑是一座巨大的“金礦”。統計數據顯示,網絡賭球每年從我國內地抽走超過1萬億元資金,嚴重威脅國家經濟利益和金融安全,且極易滋生其他刑事犯罪。此類犯罪活動如此猖獗,如何讓其在我國境內“無處遁形”?

記者採訪發現,非法網絡賭球屬於跨境犯罪且隱蔽性極強,加之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給監管打擊造成很大困難。辦案人員介紹,絕大部分賭球網站的服務器設在菲律賓、馬來西亞、澳門等賭博合法化的國家和地區,面對此類跨國犯罪,我國公安機關往往很難申請國際協助,打擊難度大、成本高。

不僅如此,由於網絡的虛擬性,賭客完全處於匿名狀態,不法分子還利用網絡特點與公安部門展開“遊擊戰”,屏蔽一家網站,不法分子就更換IP地址和域名再開一家。例如“皇冠”“永利高”等老牌賭球網站已被屏蔽過多次,但沒過多久就“重出江湖”。

同時,相關立法不完善導致法律適用難。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張武舉説,目前對於參賭人員的處罰主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70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如此處罰力度,不足以對賭資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不法分子起到震懾作用。記者梳理近年來告破的網絡賭球案發現,相當一部分涉案人員是曾多次被拘留或罰款的慣犯。

此外,我國《刑法》規定: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該條款只能對開設賭球網站的人適用,而數量巨大的賭客多是個人到網站投注,不符合聚眾賭博和以賭博為業的要求,即使情節嚴重、數額巨大,賭博罪也難以適用。

“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並保持持續高壓態勢。”張武舉説,非法網絡賭球有週期性,在世界盃等重要時間節點會大幅增加,可適時推出專項行動,加強網絡監管和打擊力度,提高辦案效率。

長期關注賭博犯罪的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教授陳鵬飛説,網絡賭球投注資金的流轉主要通過銀行轉賬匯款和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但在我國,賭球網站的銀行賬戶和第三方支付平臺並未得到有效監管”。

“我國可借鑒美國的相關經驗,切斷賭資的流通渠道。”陳鵬飛説,美國曾通過《非法互聯網賭博執行法案》,禁止銀行、金融公司等向從事網絡賭博的機構提供服務,金融機構不得允許其通過信用卡、支票等方式支付賭金,對抑制網絡賭博起到了良好效果。

完善法律法規也非常重要。多位法學專家建議,作為法律的最後防線,《刑法》應發揮其震懾作用,可參考“酒駕入刑”的方式,依照情節嚴重程度入罪。具體而言,可在賭博罪中增設“次數眾多且金額巨大”這一入罪標準,即符合這種情況即構成賭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參賭次數和資金額度可以通過法律解釋予以確定,有效震懾此類犯罪活動。

在輿論宣傳教育方面,專家表示,要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禁賭教育宣傳工作,進一步強化全民禁賭意識,形成對網絡賭球等賭博活動“人人喊打”的輿論氛圍。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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