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7月13日電(記者 許茹)近日,成都市政府辦公廳公佈《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首次將“八項規定”的相關規定納入《規則》,並要求未經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政府領導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頒獎、揭幕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論壇等活動。 此外,《規則》還要求,成都市政府在做出重大決策前,根據需要,通過多種形式,聽取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群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市政府領導到基層調研,輕車簡從,區(市)縣負責同志嚴禁到高速公路路口或轄區邊界迎送。除成都市政府統一安排外,市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個人任職期間不公開出版著作(含攝影、書畫作品),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原則上不為出版物作序。 同時,成都市政府及各部門要厲行勤儉節約。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禮和宴請,不得接受下級政府和部門的送禮和宴請,嚴格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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