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新能源化設時間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5 16:45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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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與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簡稱《方案》)。

    《方案》提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納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範圍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佔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於30%,以後逐年提高。各省(區、市)其他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2014年購買的新能源汽車佔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於10%(其中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細微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區域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比例不低於15%);2015年不低於20%;2016年不低於30%,以後逐年提高。

    《方案》要求,按照“企業投資為主、政府鼓勵引導、形成工作合力、積極穩妥推進”的原則,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充電接口與新能源汽車數量比例不低於1︰1。

    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機動車輛應當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其中,用於機要通信、相對固定路線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配備更新時應當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在環衛、郵政、旅遊、公交等更多領域和更廣泛用途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

責任編輯: 楊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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