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督查治理庸政懶政 “抓落實”成高頻關鍵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7 09:21 來源: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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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國經濟半年報答卷公佈的關鍵時刻,7月16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國務院出臺政策措施推進情況督查彙報並部署狠抓落實與整改,強調要強化責任、真抓實幹、務求實效。

    “抓落實”是今年上半年李克強召開的18次常務會議的關鍵詞。中國網財經梳理初步發現,李克強在之前的18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涉及穩增長的部署4次、涉及促改革的部署14次、涉及調結構的部署6次、涉及惠民生的部署22次,而“抓落實”是高頻詞,也是這些政策落地的關鍵。

    政策不僅要出中南海,更要直通市縣乃至鄉鎮。出臺政策不僅要果斷有力、擲地有聲,執行政策更要雷厲風行、不折不扣。對政策措施落實不力的,實施責任追究,嚴肅問責,依法依規進行誡勉約談、通報批評甚至給予行政處分。

    今年以來,一些部委和地方政府均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壓力:政府的自我監管和對“權力之手”的約束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堅決。

    督查的根本目的在於打通政策出臺實施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更需藉此打通中間梗阻。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國務院對所作決策部署和出臺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第一次全面督查。

    接受中國網財經採訪的專家指出,國務院將此次督查的時間安排在上半年最後5天和下半年最初5天,是經過認真考量的,其目的在於檢查督促相關政策的落地和執行情況。總的看,地方和部門推進各項政策措施取得積極進展,政策效應逐步顯現,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督查也發現一些問題,主要是:部分政策落實環節多、進度慢,一些地方和部門重佈置輕落實,存在推諉扯皮現象;部分幹部缺乏責任意識,遇到困難“躲著走”、不作為、不擔當,懶政鬆懈,有的搞選擇性落實、象徵性執行。這既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門對抓落實認識有偏差、作風不紮實,也反映出一些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弊端。

    政策不能“通達”市縣,權限下放缺少實質推行,部門不協調限制政策合力。在一些地方,督查組聽到不少類似反映:“國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簡政放權的政策措施不少,但是我們市縣兩級基本感覺不到。”

    河北一些企業反映,太陽能光伏工程以前是省發改委審批,現在改成備案制,但進度還很慢,企業等了一年多。究其原因,改成備案制後仍需有關部門“點頭”,其權限依然沒下放。加上還要經過相關技術評價、評估,有的機構甚至成為“二政府”,嚴重影響辦理進度。

    縣級政府權力清單制度還沒有實施,“監管越位、服務缺位”問題比較突出。不少企業反映,縣級項目審批環節仍然過多,政務大廳更多是“收發室”的作用,真正審批都還在各個部門後臺進行,一站式服務窗口,不能真正一站式快速辦結。

    “國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對基層和企業來説最解渴的是取消。但目前來看,行政審批事項取消的較少,‘含金量’高的就更少。”一些建築企業反映,現在房地産開發和物業管理領域,審批事項仍然過多,審批時間並沒有壓縮,前後仍然要花近3個月的時間。

    今年以來,國務院層面陸續出臺了涵蓋經濟、社會、民生等諸多政策,取消和下放了幾百項項行政審批權。這些政策落實得怎樣,執行得如何,既關乎勤政守信的良好政風,更關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

    按照中央統一部署,6月25日至7月5日,8個國務院督查組對中央27個部門單位和16個省(區、市)進行實地督查。

    “問題出在哪兒?”“政策落實的阻礙是什麼?”8個督查組緊緊扣住問題,聽自查報告、開座談會、實地考察。督查組的10天安排緊湊,在中央單位,有督查組一天內聽1場彙報、開3場座談會、查閱112份文件,還實地考察同7名辦事人員交流;在地方,則有督查組成員在聽完彙報後,一天內走訪9個地方實地考察。

    “國務院不發空頭文件,所有措施必須不折不扣落實到位。”5月30日,在例行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決定開展新一屆政府的第一次全面督查。

    此次常務會議後一週,國務院正式下發通知,將全面督查的內容,確定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重點督查取消和下方行政審批事項、加快棚戶區改造、促進節能環保産業發展、加快發展養老等19個方面的落實情況。

    根據督查反饋的情況來看,此輪督查可謂雷厲風行、高效務實。督查以明察為主、暗訪為輔,並引入第三方評估和“問卷調查”。

    庸政、懶政同樣是腐敗,是對國家和人民的極大不負責。針對一些部門和官員不作為、不善為、不敢為,甚至陽奉陰違,必須祭出“督查”的大棒,時時敲打,事事警示。

    在其位、謀其政,既要善始善終,又要善作善成。對督查發現的問題,既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又要列出清單,明確時限、落實責任、逐項整改,兌現承諾。需要細化配套措施的,要限期出臺;落實條件不完全具備的,要促進儘快到位;協調機制不健全的,要抓緊建立機制、明確責任人,同時加快完善相關法規制度。整改情況要限期報告國務院,決不允許“走過場”,確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到位。

    督查工作的目的不是為了肯定成績,而是為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因此,有必要建立督查工作的長效機制,讓督查更加接地氣,能夠更快地了解情況,到實地聽取一線的呼聲。

    專家指出,此輪以明察暗訪為主體的督查,並從中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和“問卷調查”,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這是對國家治理的一種探索,在引導決策更科學、改革政策更符合實際、政策更好地落地,包括探索國家治理現代化等方面,都是一種嘗試,表明新一屆政府更加開放、樂於接受監督的胸懷。(記者 鄒光祥)

責任編輯: 郭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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