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公權力和公民良性互動——專家學者熱議法治中國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23 16:21 來源: 法制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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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在由中國行為法學會與中南大學聯合主辦的首屆“法治中國·湘江論壇”上,部分專家學者、法律工作者圍繞“法治中國建設與國家治理現代化”這一主題展開了熱烈討論。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中國行為法學會會長江必新指出,十八大以後,黨中央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十八屆三中全會又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宏偉目標,二者具有高度的關聯性。“國家治理現代化,包括哪些內容?學術界有很多討論,但有一點是大家公認的,那就是國家治理必須法治化。只有做到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才能使國家公權力、社會公權力和公民之間形成良性互動,才能使國家治理真正具有現代化的品質。”對此,北京大學教授羅豪才也有同感,“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建設較為關注國家公權力,而法治社會建設則更關注社會公權力和公民權利的良性、有效運作。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快實施政社分開,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激發社會活力,推進社會組織發展,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來自實務界的法律工作者就司法改革、涉法涉訴信訪等問題進行了研討。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改辦張步洪處長認為,省級統管是實現高效司法的關鍵一步,他將司法制度形象地比喻為一艘船,“體制是船的外形,它只有加上強大的驅動力才能夠乘風破浪。司法公正的驅動力首先來自社會公眾,因為社會公眾最渴望公平正義,國家應該為當事人、公眾有效監督司法創造更好的制度條件。”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崔永東指出,目前司法管理機制改革的重心是兩權改革,而兩權改革的實質就是理順審判管理權和審判權之間的關係,實現兩權的平衡,這是近期目標。遠期目標應該是構建以審理管理權為主、審判權為輔的新模式。

任何一個國家,在國家治理過程中,都要面對如何應對和解決危機與糾紛的問題。近些年,涉法涉訴信訪出現亂象,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程琥看來,主要原因在於沒有樹立司法最終原則。為了有效解決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他建議,一是建立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二是對現行的涉法涉訴信訪功能進行歸位,儘量壓縮信訪制度權利救濟的救助功能;三是確保司法最終權的有效行使。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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