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務當中,進一步簡政放權是本屆政府開門第一件大事。去年“兩會”,李克強總理承諾:本屆政府決心再削減行政審批事項三分之一以上。今年,國務院要求的改革目標,是再取消和下放200項以上含金量高、能夠激發市場活力的行政審批事項。 此次國務院督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簡政放權政策的落實,被列為19項督查事項之首。發放給被督查部門和省市的調查問卷中,10項問題的前四項均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 督查,成為推進簡政放權的良好機遇。 督查準備:選擇重點 一部一策擬定方案 6月25日至7月5日,選派自中央編辦的29名司處級幹部,進駐國務院8個督查組,在組內,他們被稱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項督查小組”。 按要求,此次他們督查的重點有四個:看數量,擬減少的行政審批等事項數量上是否達到比例要求;看質量,對“含金量”高的項目是否“忍痛割愛”,取消和下放事項重點率怎麼樣,社會反響如何;看落實,取消和下放事項是否真正落地,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是否跟上;看規範,是否公開接受監督,流程是否精簡高效,群眾滿意度如何。 “抓住重點部門、重點事項集中督查,就抓住了完成取消下放任務的大頭,也就抓住了提高取消下放事項‘含金量’的關鍵。”督查前,專項督查小組按照“一部一策督重點”的思路,綜合分析各部門現有行政審批事項數、已取消下放數、重點事項數、社會關注程度等因素,選擇了36個重點部門,分別研究制定不同的督查方案。去部門督查前,分別發出督查清單,列明該部門重點事項目錄、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特別是重點事項應達到的比例要求、按目前進度仍然存在的差距、方方面面提出取消下放意見比較集中的事項等,請部門提前自查,研究整改。去地方督查前,將有關督查要求等內容提前告知,請其做好相應準備。 督查過程:多措並舉 發現問題推動整改 ▲ 集中督查。“貴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從數量上看是夠了,可質量上離目標任務還有距離……”深入各個部門的集中督查,主要以座談會的形式舉行,會上,專項督查小組總是針對各部門現狀,直言問題,目的在於推動部門對症下藥。 許多部門即行整改,成效顯著,尤其是在取消和下放項目的“含金量”方面,圍繞直接涉及投資創業創新就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事項,各部門總共提出擬取消下放重點事項約30項。 以國土資源部為例,在涉及經濟增長和促進就業的721項行政審批重點事項中,其共有9項,督查後,他們擬取消和下放5項,超過了國務院要求的重點項目數的1/2,其中“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審批”、“建設項目控制工期的單位工程先行用地核準”等重點項目均在其列。不僅如此,他們還擬將由137種法律法規規定的探礦權,除9種涉及油氣、鈾礦的探礦權繼續審批外,其餘全部下放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批,下放比例超過90%。 ▲ 單獨約談。在參加大組集中安排督查活動的同時,專項督查小組于6月28日,7月4日,7月5日,專門抽出三個半天時間,分別約談了環保部、住建部、海洋局、測繪地信局、能源局和糧食局6部門。 這是他們督查的一種獨特方式,這樣的單獨約談,對部門觸動很大。6部門高度重視,均由分管審改工作的部門領導親自帶隊,態度積極,即行整改。環保部黨組于7月3日專門利用一天時間,專題研究審改工作,一個項目一個項目地“過關”,決定在原有基礎上,再取消和下放1個項目。住建部在7月5日的約談之後,于次日上午就召開了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加大力度推進審改工作;7月13日,住建部再次召開黨組會議進行專門研究,並作出一個重大決定:對涉及人員資格的審批項目全部取消,今後由行業協會自律管理。能源局楊昆總工程師表示,要切實簡政放權,不該批的一律不批,能下放的統統下放;該批的要公開審批條件、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做到陽光審批。 ▲ 明查暗訪。為了更好地摸清一線情況,督查組還進行了明訪和暗訪工作。 在住建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不足20平方米的屋子裏擠滿了人,地上堆放著一捆厚厚的審批材料。6月27日,江西省住建廳一下送來了36件審批項,每件都有數本七八百頁的材料。工作人員稱,各省一般會集中送審,如江西省為半年兩次,這就意味著,江西各地報送的材料,至少需要等三個月的時間,這還不包括從區裏到市裏的報送時間。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反映,經他們調研,92%的企業認為政府出臺的政策非常好,可是企業感覺卻並不明顯,在簡政放權方面,有些項目名義上取消了,但把審批改為前置性備案,不完成備案就不能做,還是變相審批,存在“明放暗不放,放小不放大”現象。 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是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的重要改革。從去年12月以來,國家發改委修訂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取消下放和轉出核準事項49項,使需要中央層面核準的項目數量減少約60%。有關部門已經做了這麼多工作,可為什麼地方和企業普遍感到投資項目的審批週期很長?國家發改委投資司的一名副司長提出“主要原因是投資與項目相關的前置條件太多。”根據國家發改委初步梳理的結果,企業在向項目核準機關申請核準之前,按照規定需要先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的前置條件共涉及9個方面,30多項,主要包括:選址規劃、用地預審、環評審批、節能審查等等。以西氣東輸二線管道工程為例,沿線14個省區市及所轄70多個地級市、196個縣的各類前置審批文件多達1000多件,歷時4年才完成。 督查之後:持續發力 聚焦問題對症下藥 督查不能“走過場”,針對各方反映的問題,如何促進部門抓落實,推動問題解決,是專項督查小組接下來的工作重點。 進一步鞏固擴大督查效果是他們首要考慮的問題。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他們將逐一認真梳理,向部門發出整改通知,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他們還將建議繼續以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項督查組名義,對這次沒有走到的其他重點部門,以同樣的方式進行督查。對重點部門之外的部門,選擇若干家進行抽查,把行之有效的督查常態化機制覆蓋到有審批事項的所有部門。 以提高“含金量”為重點,把今年取消下放計劃鉚死砸實,是專項督查組列出的第二項重點工作。他們將把這次督查中和通過網絡等媒體收集的取消下放意見持續向部門反饋,特別是繼續鎖定那些直接涉及投資創新創業就業、取消下放後受益面廣、各方面意見反映集中的重點事項,通過約談重點部門,召開公開論證會、專場論證會等方式,群策群力、傾力攻關,力爭在“提質增量顯效”上更進一步。對於群眾意見比較集中、通過專家評估論證、專項督查組反復協商、部門仍持異議的擬取消下放重點事項,將提交國務院部門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審定。 對於非行政許可審批,按照一年內徹底消除的目標,將進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對部門提出的初步方案,逐項研究、嚴格把關,應取消下放的事項,年內落實到位。對部門提出擬新設為行政許可或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督促部門先把排除法做足,控制在最小範圍;部門仍堅持原有意見的,擬組織審批對象、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專家學者研究論證後,再按照規定標準和程序,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務院審議。 針對意見集中的審批過程慢,流程不規範等問題,將繼續推動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兩個試點,在試點中摸索路子;及時總結交通運輸部、農業部等部門和一些地方在審批提速、審批服務標準化等方面的經驗,在此基礎上,研究提出不同領域、不同類型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化的共性要求,爭取年內出臺具有針對性的規範行政審批管理意見。並進一步加強如何更好地履行告知義務、優化審批流程、規範審批權限和自由裁量權等方面的工作指導。 此外,專項督查小組還將在推動探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新途徑、新辦法;加強對地方審改工作的指導,促進上下聯動;對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範性文件修訂做出統籌安排等方面進行重點突破。(超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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