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財政監督工作,將財政監督定位為推進反腐倡廉、促進源頭治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甘肅省財政部門積極調整財政監督機構,創新監督機制,強化監督職能,促進了財政監督工作向縱深方向發展。 甘肅省財政部門將財政監督作為“一把手”工程,由廳黨組書記、廳長直接分管。廳黨組會議和廳長辦公會定期聽取財政監督重大情況的彙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廳黨組還決定將監督局作為幹部培養的重要平臺,規定凡新進廳機關的工作人員,原則上要先到監督局鍛鍊,然後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其他處室;廳內新提拔任用的部門預算處負責人,原則上要有在監督局工作的經歷。2012年,甘肅省編辦重新調整了省財政廳監督局的機構編制,將監督局局長高配為副廳長級並擔任廳黨組成員,新增行政編制20個。並通過調任和競爭上崗,給監督局配備強有力的處級領導幹部,並從省直、市縣部門選調具有財政工作經驗的成熟人才,在全省範圍內選拔具有財經專業碩士學位的高學歷人才,通過公務員考試招錄懂管理懂業務的複合型人才。 同時,甘肅省財政部門強化財政監督的職能作用。甘肅省財政廳黨組賦予省財政監督局在幹部任用上有建議權。對擬輪崗交流、提拔任用的廳內幹部,廳黨組會議研究審定前,須徵求監督局意見。監督局根據內部監督結果,對幹部在資金分配、項目安排、績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況如實提出意見,對幹部任用提出相關建議。省財政監督局在資金安排上有審核權。凡省級財政下達的年度預算和追加的預算,以及財政部下達的各類資金指標文件,須及時抄送監督局備案,以此建立臺賬;對擬安排的各類專項資金,在分配下達前,須經監督局審核同意後,方可報分管廳領導或主要領導審簽。(盧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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