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8月11日電(記者 夏軍)記者10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獲悉,近期自治區紀委對來賓市政協變相公款旅遊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自治區紀委通報稱,經查,2013年6月至12月,廣西來賓市政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先後組織由政協副主席帶隊的8個課題調研組分11批次赴外省調研,其中10批次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各組均不同程度存在超調研內容和行程到景區景點旅遊,或以調研為名變相公款旅遊等問題,構成揮霍浪費錯誤。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作出改進作風的多項規定後,還發生參與人數多、涉及多名廳級領導幹部的變相公款旅遊問題,性質嚴重,影響惡劣,自治區黨委、自治區紀委高度重視,立即進行嚴肅查處。 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分別給予來賓市政協副主席韋鳳光、黃劍橋、藍凡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來賓市政協副主席毛裕玲、莫幫福黨內警告處分;給予來賓市政協副主席何美媛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來賓市政協副主席潘啟優、韋文智行政記過處分。來賓市政協主席景憲法對來賓市政協2013年度課題調研活動審核把關不嚴,失于監管,對來賓市政協變相公款旅遊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構成失職錯誤,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來賓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職務,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對參與調研考察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款旅遊的費用予以收繳,上交國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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