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靳瑞林在擔任朔州市副市長、神頭水廠建設協調組組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他人禮金;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二胎。 靳瑞林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靳瑞林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請省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