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於10月起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15 09:27 來源: 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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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政府昨日召開《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專題推進會。會議透露,10月1日起《條例》將正式實施,在法律責任上突出“最嚴”,包括將無證排污的最高罰款金額從10萬元大幅提高到50萬元,推出按日連續處罰和實施單位、責任人“雙罰制”等新舉措。

    上海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去年,上海PM2.5年均濃度為62微克/立方米,超過國家標準77%。今年1月—7月,上海市PM2.5平均濃度為56微克/立方比,同比下降10%。但大氣污染形勢依然嚴峻,還有千余臺鍋爐、窯爐等待用清潔能源替代。另外,機動車尾氣排放依然嚴重,7月以來黃標車違反外環限行令1.1萬餘次,其中有1輛車被罰了8次。

    “1月—7月的數據説明不了問題,灰霾常出現在冬季。”上述負責人表示,解決大氣污染是一項艱巨、複雜、長期的工作,“根據國家下達給上海的任務,上海PM2.5濃度到2017年要比2012年下降20%”。

    上述負責人還表示,接下來將會同司法部門,加大對環境違法犯罪的追究力度,將環境違法行為納入社會徵信體系。

    機動車、船和飛機是污染來源的“大戶”,其佔比達到25.8%。為治理這些污染源“大戶”,今年7月1日起上海開始對黃標車實施外環禁行令。市交通委有關負責人透露,今年10月1日起,營運黃標車上路將被視為非法營運。此外,相關部門今年將不再對營運黃標車年審予以通過。

    數據顯示,截至目前上海仍保有11.4萬輛黃標車,其中4.6萬輛為“僵屍車”,其餘黃標車大部分為營運車輛。

    相關部門已經下發通知,要求國企于12月1日前全面淘汰黃標車。對“僵屍車”將發佈公告,不來年檢的,採取登出手段。

    根據國家下達的任務,今年上海市要淘汰16萬輛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到2015年底要全面淘汰黃標車。

    《條例》亮點

    ●大幅度提高罰款限額。例如,將無證排污的罰款幅度從原來的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提高到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推出按日連續罰的新制度。違反《條例》被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可以按照處罰數額按日連續罰。

    ●推出“雙罰制”。對大氣污染不僅對違法單位要處罰,對單位的責任人員也要處罰。

    ●擴大行為罰的使用範圍。原辦法規定違法行為發生即可處罰。例如,機動車排放明顯可見黑煙的即可予以處罰。此次,《條例》將行為罰的適用範圍擴大到無組織排放、機動船、鍋爐和窯爐冒黑煙等行為。

    ●推動建立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立法協作。

    ●規定公用企業配合執法義務。對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對排污單位作出責令停業、關閉決定的,以及市或者區縣環保部門對排污企業作出責令停産整治決定的企業,供電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停止對排污企業供電。(作者 鬱文艷)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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