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5日電 中央檔案館15日公佈了日本戰犯小林喜一的侵華罪行自供提要。 據小林喜一1954年6月筆供,他1895年出生,日本埼玉縣人。在日本侵華戰爭期間,曾任奉天日本憲兵分隊長等職。1945年8月20日在瀋陽被蘇軍俘虜。 重要罪行有: 1935年11月中旬,命屬下將逮捕的1名中國人供軍醫進行盲腸炎手術實驗,後又“命屬下將他和另外3名(計4名)一同砍死在赤峰北方一公里之小河畔”。 1936年7月上旬,命屬下將6名中國人“以軍刀砍死於赤峰北方一公里之小河畔”。 1936年9月上旬,命令屬下將3名中國人“砍死在赤峰北方一里之小河畔”;並將另外1名用汽車送到滿鐵赤峰病院,“由川崎院長和另外1名日人醫生(姓名已忘)注射了劇藥,殺害後解剖,屍體埋在病院之內”。 1936年10月中旬,命屬下將3名中國愛國者“以手槍槍殺于赤峰北方一里之小河畔”。 1937年9月3日,命部下將在張家口第一監獄囚禁的中國人“于監獄南門外約100米的草中將9名槍殺”。 1937年9月4日,命部下將2名中國人“在張家口東方一公里草原上槍殺”。 1937年9月15日,命部下將中國軍隊俘虜1名“用載重車拉到大同西方2公里田地中槍殺了”。 1944年1月,將“無利用價值”的“蘇聯諜者”“按‘特別輸送’手續送哈爾濱石井部隊,供做細菌試驗”。 1945年8月11日,以“尚有戰爭,如釋放戰時有害分子則不合適,故處置後準備撤退”,將未釋放中國人殺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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