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再提城鄉低保標準 城市低保每月470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16 13:17 來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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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鄭州市再次提高城鄉低保標準。8月14日,河南省鄭州市民政局和財政局下發《關於提高城鄉低保標準的通知》,從2014年7月1日起,鄭州市城市低保標準由430元/月/人提高到470元/月/人,農村低保標準由240元/月/人提高到260元/月/人。據悉,目前鄭州市城鄉低保標準為全省最高水平。

    按照要求,此次要做好農村五保供養標準與農村低保標準銜接工作。具體來説,各縣(市、區)要從2014年7月1日開始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並做好已經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人員的資金補發工作。新調整的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市區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於7896元,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於4738元;縣(市)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於6240元,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於3744元。

    同時,各縣(市、區)要從2014年7月1日開始提高城鎮“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無收入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供養對象保障標準,並做好已經享受城鎮“三無”供養待遇人員的資金補發工作。新調整的城鎮“三無”人員供養標準:集中供養標準每人每月為1140元;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月為564元。

    截至目前,鄭州市享受城鄉低保待遇的有15萬餘人。《通知》明確,各縣(市、區)按照新規定落實城鄉低保對象補差標準,做好已經享受城鄉低保待遇人員的資金補發工作,不漏一人、不錯一戶,足額補發到位。(記者 李紅) 

責任編輯: 楊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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