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進城落戶農民與城鎮居民同享養老保險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19 18: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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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長春8月19日電(記者 姚湜)記者從吉林省政府19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近日吉林省進行了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規定進城落戶農民可以享受與城鎮居民同樣的養老保險政策。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趙春林介紹説,吉林省境內年滿16周歲,且未達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進城落戶農民,本人可以自願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照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辦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另外,吉林省計劃在“十二五”末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併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好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責任編輯: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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