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最終目標應該是使政府的服務水平跟得上市場和公眾的需求,而不是簡單地減少審批數量。處於社會轉型期的中國,在面臨經濟增速放緩時,更需要一個服務型政府,打破條條框框的束縛,從事前審批走向事中、事後監管。 8月19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新措施,持續擴大改革成效。為便利企業投資經營,會議決定,再取消和下放87項“含金量”高的審批事項,其中取消68項,做到能取消的儘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遺留尾巴。李克強説,必須“痛下決心”,持續協同推進“放權”與“監管”,真正打造現代政府。 幾乎每隔不久,就能聽到國務院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消息,這充分顯示了政府“自我革命”的決心。李克強總理履新時曾承諾,任期內至少要取消、下放現有17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的三分之一,即567項。僅一年多來,國務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已逾500項。5年的任務有望在2年內完成,改革的力度、強度可見一斑。 但是也有人擔心,取消下放審批事項會不會落入數字遊戲的“圈套”?只是把幾項審批權合併、從一個層級下放到另一個層級。比如,2013年3月25日,發改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股權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PE發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金融衍生品、發放貸款被認定為違規行為,要求限期整改。而此前證監會發佈《資産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允許PE發行公募産品。三一重工董事長梁穩根也曾抱怨,三一的挖掘機出口到國外,換顆螺絲釘都要相關部門批,一批就好幾個月。 其實,“鞋子合不合適,只有腳知道”。市場主體對政策的反應最敏感,如果取消的只是一些次要的、過時的審批,含金量不高,他們很難舒展筋骨,展示活力。畢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最終目標應該是使政府的服務水平跟得上市場和公眾的需求,而不是簡單地減少審批數量。 改革,説白了,就是要限制權力。就是要政府管該管的,放棄不該管的,進行自我約束。從某種意義上説,審批權改革是中國經濟轉型中的關鍵一環,也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的突破口,可能會受到種種阻礙。隨意新設、明減暗增、邊減邊增等變相收權大概是最常見的。所以,簡政放權還必須向縱深處推進,要啃“硬骨頭”、驅“攔路虎”。否則,政策的初衷再美好,也只是個“畫餅”。 真正有效的改革除了頂層設計外,還需要自下而上的監督,讓社會廣泛參與。回首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成就,便會發現,正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人們迫切希望能打破計劃經濟體制的束縛,改變“一起吃大鍋飯卻一起貧窮”的現狀,滿懷熱情參與改革,才推動市場經濟一路繁榮,促使中國經濟快速增長。 改革不是一蹴而就,卻是心之所向。今天,處於社會轉型期的中國,在面臨經濟增速放緩時,更需要一個服務型政府,打破條條框框的束縛,從事前審批走向事中、事後監管。這也是李克強總理所強調的,“真正把政府職能轉變落實到位,打造現代政府”。只有當政府管住“閒不住的手”,保證市場契約發揮作用,競爭環境公平、公正,市場主體才能發揮最大價值創造財富。(武曉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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