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中秋、國慶期間及開學前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剎住中秋節、國慶節、教師節及開學前後可能出現的不正之風,現將有關規定和要求強調如下: 一、進一步嚴明紀律,緊盯糾正“四風”重要時間節點 各級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堅持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持續抓好糾正“四風”工作,緊盯中秋節、國慶節、教師節、開學等重要節點,突出抓好反對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嚴禁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遊、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禁黨員幹部出入私人會所、借培訓中心奢侈浪費以及利用婚喪喜慶斂財等行為。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拓展監督範圍,對利用現代物流快遞送禮,以禮品冊、提貨券代替實物商品,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電子禮品預付卡等“隱蔽”問題,要仔細甄別,善於發現,及時查處。 二、切實強化主體責任,建立糾正“四風”長效機制 各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對相關政策的學習、宣傳和解讀,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壓力傳導機制。在關鍵節點主動、及時提醒,使每一位同志形成堅決抵制“四風”的普遍認同和自覺行動。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模範遵守規定,既要當好反對“四風”的宣傳者、監督者,更要當好示範者,從嚴要求自己、家人和身邊的工作人員。各單位要針對“四風”問題,完善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配套制度,規範並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等制度,使作風建設常態化、制度化。 三、強化監督檢查,促進糾正“四風”工作的落實 今年7月,教育部印發了《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問題的規定》(簡稱“六條禁令”)。各級教育部門要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和對“六條禁令”的執行情況納入秋季開學檢查的重要內容,重申各項紀律要求。通過檢查,進一步深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學習、貫徹和落實,引導教育系統黨員幹部模範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監督全體教師自覺拒收學生家長的禮品禮金,倡導文明的尊師重教理念,傳承尚儉倡廉的優良傳統,在新學期開始之際,展示新氣象、新風尚,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 四、加強執紀問責,加大對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 各級教育部門要暢通舉報監督渠道,嚴肅查處相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凡是發生在教育系統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由紀檢監察部門直查直辦,一經查實,一律給予黨政紀處分,同時,堅持“一案雙查”,對影響惡劣的案件,還要對相關領導嚴肅問責。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除在教育部網站公開曝光外,還要通過中紀委網站指名道姓公開曝光。對頂風違紀的行為要快查嚴處,做到違紀必究、執紀必嚴。 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直屬高校將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查處結果,及時報送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局。 教育部舉報電話:010-66092315,66093315;舉報郵箱:12391@moe.edu.cn。 教育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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