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1號文件要求,2013年9月13日,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財政部印發《關於落實2013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 對在連片特困地區工作的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的通知》(教財函[2013]106號), 按照“地方自主實施、中央綜合獎補”的原則,對在連片特困地區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以下簡稱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生活補助政策頒布以來,教育部採取多種措施,全力推動地方實施。各地結合本地實際,積極謀劃、真抓實幹、穩步推進,實施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一是多數地方出臺實施方案,認真抓好政策落實。各地高度重視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工作,切實加強部門協調,積極研製實施方案,下大力氣推進工作落實。目前,有連片特困地區縣的22個省份中,已有16個省份在省級層面出臺了全省的實施方案,4個省份由各連片特困地區縣自主出臺相關政策,其他省份也正在積極協調,預計年內出臺。另外,像山東、廣東等沒有連片特困地區縣的省份,也結合地方實際,出臺相關政策,對鄉村教師實施補助。 二是實施範圍不斷擴大,實施地區覆蓋率較高。截至2014年上半年,22個省份中已有20個省份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總體上,已經實施的地區,鄉村學校和鄉村教師的受益面相對比較廣,分別達到了90%和78%,其中有14省份的實施縣基本實現了鄉村學校全覆蓋。從各地出臺的政策來看,許多省份的補助政策不只針對連片特困地區縣,而是進一步擴大了覆蓋面,使更多的鄉村教師從中受益。廣西補助對象除了連片特困地區鄉村學校外,還包括其他地區的教學點。江西補助對象為全省範圍內的山區、庫區、湖區等相對艱苦邊遠地區的農村屮小學。青海、西藏、新疆、雲南、寧夏等省(區)補助對象為全省所有鄉鎮及以下學校。 三是獎補資金及時撥付到位,補助標準逐步提高。生活補助政策實施以來,中央財政根據各地實施情況,共下達綜合獎補資金21.14億元。各地及時下撥中央綜合資金,保障資金投入,結合實際確定補助標準。吉林按照自然村屯、鄉鎮政府所在地兩類情況,分別給予每人每月500元、300元的補助。雲南統一執行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湖南按學校在自然村寨、村委會所在地、鄉鎮政府所在地三類情況,分別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700元、500元、300元的補助,各縣可自籌資金相應提高標準。青海、新疆的補助標準基本按照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劃分,青海從200元到600元分為5個檔次,新疆從200元到800元分為7個檔次。2014年上半年,已實施縣平均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月352元,其中23%的實施地區平均標準在500元以上。 四是局部地區成效喜人,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顯著增強。部分實施縣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較高的補助標準,如安徽金寨縣、雲南綏江縣,湖南瀘溪縣、鳳凰縣等地的最高補助標準達到或超過了1000元。較高的補助標準使得這些地區農村教師的職業吸引力顯著增強,出現了城鎮教師爭相到鄉村學校任教的可喜局面。瀘溪縣洗溪鎮中心完小校長張賢彪説:“我們縣對農村教育非常重視,農村老師的生活補助最高達到1400元。每年我們都有幾十個城鎮老師寫申請要求到其他鄉鎮村小去支教,我們只能擇優批准12個。”湖南鳳凰縣茶田鎮和平教學點教師曾令忠説:“現在我每個月有1400的津補貼,加上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我每年能夠拿6萬多塊錢,這在我們貧困山區算高工資了,我安心了、滿足了。”攸縣鸞山鎮漕泊小學教師楊雲清説:“自從我們老師的待遇提高以後,積極性也高了,不用再為經濟條件去操心,只想把學教好,把知識教給學生,把我們的快樂和幸福傳給學生。”江西省永修縣燕山中學教師劉毛生説:“國家有這個政策下來了,那麼就是國家對你承認,國家對你肯定,我希望更好地在農村這塊土地上工作。” 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鄉村教師的關心和重視,是提高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教育公平的有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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