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9月2日電(記者 白田田)10月31日前,湖南省將完成湘江沿江各縣市區畜禽規模養殖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的劃定。到今年年底前,湘江幹流兩岸禁養區年出欄300頭以上的生豬以及限定規模的牛、羊、禽養殖場須全部退出。 這是記者從2日召開的“湘江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座談會”上了解到的情況。 根據湖南省政府已發佈的《湘江幹流兩岸養殖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畜禽養殖禁養區範圍包括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庫區湘江幹流兩岸1000米、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陸域保護區和湘江長沙綜合樞紐庫區以外湘江幹流兩岸500米範圍內的陸域。2015年底前,禁養區範圍內年出欄50頭至300頭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戶)將全部退出或搬遷。 湘江是長江重要支流和湖南省的“母親河”,流域面積佔全省的40%。湘江幹流兩岸是傳統的生豬養殖區,分佈多個養豬大縣,養殖污染對水環境帶來了嚴峻考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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