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289名年輕人在上海接受任命,成為中國大陸首批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此項改革目前僅在8家改革試點法院和檢察院開展,明年將在上海市全面推開。 據介紹,上海在全國率先推出司法改革方案。第一步即完善人員分類管理制度。這項改革將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分成三類:法官、檢察官;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等司法輔助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三類人員佔隊伍總數的比例分別為33%、52%和15%。 法官助理的基本職責是在法官指導下審查訴訟材料、組織庭前證據交換、接待訴訟參與人、協助法官調查取證,以及與審判相關的調研、督查、考核、宣傳等工作。檢察官助理的主要職責為,在檢察官的指導下審查各類案件,對案件進行調查取證;接待來訪,受理公民控告、申訴等。 據了解,此次任命的法官、檢察官助理平均年齡30歲,均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具備法律執業資格,通過上海市公務員統一招錄考試,且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記者 郝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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