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外投資管理將實行“備案為主、核準為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09 21: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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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新修訂出臺《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對外投資將以備案為主

    新華社北京9月9日電(記者 王優玲)記者9日從商務部獲悉,商務部近日新修訂出臺《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對外投資將實行“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管理模式,並最大限度地縮小核準範圍。

    《辦法》規定,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除金融企業之外的企業事項,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由商務部核準;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業報商務部備案,地方企業報省級政府備案。

    其中,實行核準管理的國家包括與我國未建交的國家、受聯合國制裁的國家。實行核準管理的行業包括出口我國限制出口的産品和技術的行業、影響一國(地區)以上利益的行業。

    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負責人説,我國境外投資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新形勢和新挑戰,如國際投資環境日趨複雜,境外投資主體和行業日益多元,企業對外投資主體地位未能真正落實,部分企業社會責任、風險意識不強等,迫切需要對現行管理體制進行調整和優化,為企業更好地“走出去”提供制度保障。

    商務部最新發佈的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對外直接投資流量創下1078.4億美元的歷史新高,同比增長22.8%,連續兩年位列全球三大對外投資國。

    《辦法》取消了對特定金額以上境外投資、在境外設立特殊目的公司實行核準的要求,將核準時限縮短了5個工作日。其中,對中央企業的核準,將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對地方企業的核準,將在3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

    《辦法》明確了備案的要求和程序。企業只要如實、完整地填報《備案表》,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備案。

責任編輯: 郭慕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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