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職校大有可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16 08:3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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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展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有利於實現不同所有制形式互相聯合、優勢互補,有利於減少政府對教育資源的行政性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機制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逐漸實現“政府宏觀管理、學校自主辦學、社會監督評價”

    前不久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提出,“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允許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指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

    近年來,我國職業教育發展快速、成績顯著,但仍然存在體制僵化、辦學封閉、活力不足、缺乏特色的弊端。作為一種跨界教育,職業教育一頭連著學校,一頭連著産業,因此,要辦好職教,必須走出封閉的圍墻,與行業、企業、産業合作,充分調動社會要素。從國際經驗來看,不少國家非常重視私立職業教育,譬如美國高中後職業培訓學校少數是公立性的社區學院,大多數是私立性質。

    在教育改革進入深水區的今天,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用市場的力量來辦學,大膽試水混合所有制職業教育,具有重要意義。混合所有制的本質是産權主體多元化,發展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一方面可以消除各種所有制形式之間各自為政、相互封閉的體制痼疾,實現不同所有制形式互相聯合、優勢互補。另一方面,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辦評”分離,有助於減少政府對教育資源的行政性配置,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機制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逐漸實現“政府宏觀管理、學校自主辦學、社會監督評價”。

    首先,要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和資本參與公辦職業院校改革,鼓勵各種社會組織、公民個人、企業投資參股舉辦公辦職業院校。要真正打破行政化壟斷體制,放開準入限制,不能開了“玻璃門”,還有“旋轉門”。應允許大企業參與公辦職業院校的投資和辦學,並參與學校的實踐教學、産學研合作、實習實訓等。同時,職業院校的教師也可以進入企業挂職,讓教師和企業管理人才、校長和企業CEO可自由轉換身份,打造靈活的辦學體制。

    其次,試點部分公辦職業院校“轉制”。“轉制”不是改變公辦職業院校的所有制,也不是“賣學校”或“私有化”,而是將學校的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將學校委託給其他組織或個人管理,實現投資體制、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轉變。隨著高等教育適齡人口逐漸萎縮,一些公辦高職院校面臨生源荒,政府可以通過委託管理、合作辦學等方式,允許優質民辦職業院校或企業參與改造現有公辦職業院校,學校自主籌集辦學經費、自主聘任教職員工,激發學校辦學活力,使之成為産權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學校。

    此外,按照“入股自願,股權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創建民辦職業院校。早在10年前,浙江台州就誕生了國內第一所“混合所有制學校”,企業佔80%股份,政府佔20%股份。時至今日,類似的“混合所有制學校”還不多見,但其前景非常值得期待,有望通過政府經濟杠桿撬動民間資本投資職業教育熱潮。目前,國家正在探索營利性與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這也將有利於進一步明晰民辦職業院校的合法身份、法律地位、法人屬性、産權歸屬,為股份制民辦職業院校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闕明坤)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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