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19 10:42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上海9月19日電(記者 吳振東、潘旭)19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公佈《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決定今年啟動上海市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17年整體實施。

    此前,9月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選擇上海市、浙江省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按照國家總體部署和頂層設計,上海制定了全市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經9月10日中共上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擴大會議審議通過,並經教育部同意備案,19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公佈。

    據了解,上海試點方案的總目標是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從2014年秋季入學高一新生開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設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13門科目;所有科目均設合格性考試,考試成績“合格”是高中生取得畢業資格的必要條件。此外,學生可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中,根據自身興趣特長選擇學習其中3門參加等級性考試,成績按等第呈現A、B、C、D、E五等;高中學業水平考的各科目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隨教隨考隨清,合格考與等級考高中生均只能參加一次。

    二是建立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發展狀況、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素養、修習課程及學業成績、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等;將啟用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化平臺,建立客觀、真實、準確記錄信息的監督機制;2017年起,推動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環節中開始使用。

    三是深化統一高考考試科目改革。2017年起,上海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分值均為150分;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外語考試一年舉行兩次,高中生最多可參加兩次外語考試,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分,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和聽説測試,引導外語教學注重應用能力培養。

    四是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模式。2017年起,上海高考成績由語、數、外3門統考成績和學生自主選擇的3門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等級考每門滿分70分;等級考在計入高考總分時,由五等再細化為11個等級,其中A+為滿分70分,E計40分,相鄰兩級間的分差均為3分;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據辦學特色以及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從6門等級考科目中分學科大類(或專業)自主提出0至3門的選考科目要求,學生滿足其中任何1門,即符合報考條件。同時,改進高校統一錄取模式,2016年起,合併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並按照學生的高考總分和院校誌願,分學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

    五是完善和規範高等學校自主招生。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統一高考之後進行;相關高校依據高考成績和學校自主考核情況,並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六是繼續深化高等學校春季考試招生改革。2015年起,將上海市本科院校需要通過面試等方式考核學生能力的部分特色專業招生計劃投放到春季考試招生中,設立面試(或技能測試)環節。春季考試招生範圍由歷屆生擴大到高中應屆畢業生,依據統考成績、學業水平考成績、面試(或技能測試)情況進行錄取。

    七是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和招生。

    八是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大幅減少、嚴格控制高考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合理設置加分分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探索逐步將高考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中。

責任編輯: 穆淼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