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19 18:31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北京9月19日電(記者 王優玲、趙超)國務院近日批復《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我國作為負責任大國,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上取得了積極進展。

據介紹,我國深化了研究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截至2014年6月29日,已啟動交易的試點省市累計總成交量約856萬噸二氧化碳,總成交額約3.38億元。

2011年11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深圳市啟動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目前7個試點已經全部啟動上線交易。

我國著手全國碳市場的建設,已經啟動制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研究全國碳交易總量控制目標及分解落實方案,繼續研究制定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與報告指南,開發建設國家碳交易登記註冊系統。

同時,我國推進了低碳省份和低碳城市試點,試點省市以儘快實現試點地區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標或碳強度顯著下降為目標,倒逼調整産業結構、節能提高能效、優化能源結構、增加森林碳匯。

我國探索推進低碳工業園區和低碳社區試點,組織低碳工業園區試點評審,研究制定相應的評價指標體系和配套政策,正在編制《低碳社區試點建設指南》。

此外,我國還組織制定了低碳産品認證技術規範,並在廣東、重慶、山西、遼寧等省市編制地方低碳産品認證實施細則,開展低碳産品認證推廣和應用示範。為推動溫室氣體排放管理的標準化工作,全國碳排放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于2014年7月成立,主要負責我國碳排放管理領域的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相關國際組織在國內的標準技術歸口及其他相關的標準化工作。

在國際上,我國積極參加氣候變化國際談判與國際合作,全面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主渠道的談判,在談判中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京都議定書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堅決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利益,與各方一道努力推動談判進程。

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我國碳排放強度已下降28.56%,相當於減少了25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比重達到9.8%,森林蓄積量已提前完成增加13億立方米的任務,達到20億立方米。

責任編輯: 楊磊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