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黨委印發了《中國證監會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並下發通知要求證券期貨監管系統各部門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抓好貫徹落實。 《實施辦法》由總體要求、堅持不懈抓好黨的作風建設、堅決有力懲治腐敗、科學有效預防腐敗和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5個部分共23條內容組成,明確了今後一段時期推進證券期貨監管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主要目標和具體任務。 《實施辦法》根據中央要求,並結合證監會實際,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證券期貨監管系統特色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堅持不懈抓好黨的作風建設方面,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中國證監會貫徹落實中央政治局八項規定的實施辦法》、《中國證監會廉潔從政八項要求》和證監會紀委“15個嚴禁”等規定。在堅決有力懲治腐敗方面,要求嚴肅查辦利用行政許可權、日常監管檢查權、稽查辦案權和行政處罰權等進行尋租的案件,進行內幕交易或洩露內幕信息的案件,違規買賣股票、期貨、期權等金融産品或個人投資入股的案件,涉及工程建設領域、信息系統採購和政府採購等方面違法違規的案件。在科學有效預防腐敗方面,突出強調了健全防止利益衝突制度和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建設,通過一系列基礎性制度改革,從源頭上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在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方面,強調了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強化會紀委對各單位紀委的領導,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 下一步,證券期貨監管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將抓好責任分解和任務分工,有重點、分步驟地落實《實施辦法》,努力建設市場、社會和群眾滿意的監管機構,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委監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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