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9月19日公佈了《關於修改<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此次修改還調整完善了違法失信信息在誠信檔案中的效力期限,規定一般違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為3年,行政處罰、市場禁入、刑事處罰等重大違法信息的效力期限為5年。 “此次修改明確規定,證監會將專門建立違法失信信息互聯網公示平臺。”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這意味著,今後通過該平臺,可以集中公開查詢市場參與主體被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紀律處分等的重大違法失信信息。 張曉軍表示,《誠信監管辦法》修改後,增加了違法失信信息公開的手段、機制和渠道,為進一步全面強化資本市場誠信約束奠定了制度基礎。 據了解,證監會目前已經建成了全市場統一的誠信數據庫,建立了一整套失信懲戒、守信激勵的機制。“下一步,證監會將以誠信數據庫為基礎,以修改後的《誠信監管辦法》為依據,在為市場和社會各方提供公開查詢服務的同時,進一步強化市場誠信監督與約束。”張曉軍説。(記者 謝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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