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水道”,中國“新棋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26 08:39 來源: 經濟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長江經濟帶發展指導意見出爐——
“黃金水道”,中國“新棋局”
 

    9月25日公佈的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指導意見,對長江經濟帶發展作出了科學部署和清晰定位。

    依託長江這一黃金水道,推動其加快釋放“黃金效應”,將給其覆蓋的11個省市帶來新一輪發展機遇,長江經濟帶建設已蓄勢待發——

    備受關注的長江經濟帶建設再添利好。歷經數次修訂的《關於依託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9月25日正式公佈。這是繼今年3月“依託黃金水道,建設長江經濟帶”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4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重慶主持召開長江經濟帶沿線11省市政府負責人座談會之後,中央層面有關長江經濟帶戰略的第三個重要節點。

    對此,資本市場反響積極。當天,滬指震蕩攀升並創年內新高,交通運輸等板塊走勢強勁,寧波港、北部灣港等港口股漲停,中國遠洋、寧波海運等多個航運股漲幅超過5%。

    專家表示,作為黨中央、國務院謀劃中國經濟新棋局作出的既利當前又惠長遠的重大戰略決策,《意見》對長江經濟帶發展作出了科學部署和清晰定位,必將帶來新一輪發展機遇。

    長江經濟帶建設新利好

    未來,長江經濟帶是啥模樣?《意見》給出了明確回答: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內河經濟帶、東中西互動合作的協調發展帶、沿海沿江沿邊全面推進的對內對外開放帶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先行示範帶。

    在國際環境發生深刻變化、國內經濟發展面臨諸多矛盾的背景下,長江經濟帶建設被寄予厚望。《意見》指出,依託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有利於挖掘中上遊廣闊腹地蘊含的巨大內需潛力,促進經濟增長空間從沿海向沿江內陸拓展;有利於優化沿江産業結構和城鎮化佈局,推動我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有利於形成上中下游優勢互補、協作互動格局,縮小東中西部地區發展差距;有利於建設陸海雙向對外開放新走廊,培育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有利於保護長江生態環境,引領全國生態文明建設。

    在體制機制方面,《意見》明確指出,要以改革激發活力、以創新增強動力、以開放提升競爭力,依託長江黃金水道,高起點高水平建設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動上中下游地區協調發展、沿海沿江沿邊全面開放,構建橫貫東西、輻射南北、通江達海、經濟高效、生態良好的長江經濟帶。

    “長江經濟帶橫貫了從東到西的11個省市,連接了我國最發達的地區和欠發達的地區。長江經濟帶建設有利於打破資源和要素配置中長期存在的條塊分割,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雲南大學經濟學院院長施本植教授説。

    推動長江經濟帶建設從哪著手?針對長江經濟帶11省市的實際,《意見》提出了7大重點任務。

    專家表示,如果把沿海開放視為中國經濟發展的弓,那麼長江流域開放開發就是一支利箭。隨著《意見》的正式出臺,長江經濟帶建設已蓄勢待發。

    “綜合立體交通走廊”是亮點

    與其他區域經濟規劃不同的是,隨《意見》一併印發的還有《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規劃(2014-2020年)》。專家表示,長江經濟帶涉及多種交通方式的銜接,交通網絡建設不僅是東中西互動合作、協調發展的關鍵所在,也是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戰略支撐力。

    《意見》提出,加快打造長江黃金水道,擴大交通網絡規模,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強化各種運輸方式銜接,提升綜合運輸能力,到2020年,建成橫貫東西、溝通南北、通江達海、便捷高效的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

    此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強調,建設長江經濟帶要注重發揮黃金水道運量大、成本低、節能節地的獨特優勢,抓好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建設。

    對於“綜合立體交通走廊”的建設,《意見》明確指出,要在強化鐵路運輸網絡、優化公路運輸網絡、拓展航空運輸網絡、完善油氣管道佈局、建設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國際運輸通道等方面發力。

    針對近年來長江流域鐵路與高速公路發展迅速、航運地位逐漸下降的現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所所長肖金成表示,長江黃金水道可以承載大量的運輸任務,未來除加強港口建設外,通過江海聯運、干支線直達和鐵水、空鐵、公水等多式聯運,可極大提高整個地區的運輸能力。

    在航空方面,《意見》還提出加快上海國際航空樞紐建設,強化重慶、成都、昆明、貴陽、長沙、武漢、南京、杭州等機場的區域樞紐功能,發揮南昌、合肥、寧波、無錫等幹線機場作用,完善航線網絡,提高主要城市間航班密度,增加國際運輸航線。

    值得關注的是,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的建設,將把絲綢之路經濟帶與長江經濟帶聯通起來。

    據了解,湖北省此前提出建設武漢到西安的高鐵線路,有望將長江經濟帶與以隴海線為主幹線的絲綢之路經濟帶聯絡起來。此外,成都前往格爾木、庫爾勒方向的鐵路線也在謀劃之中,而該線路被定義為絲綢之路南通道。(記者 顧 陽)

責任編輯: 郭曉婷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