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臺新政力促每位高校畢業生就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27 10:38 來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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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山西省高校畢業生開“網店”,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創業實訓等創業扶持政策。9月26日,山西省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九條新政力促每位高校畢業生能就業。 

  九條新政包括:各地政府把高校畢業生工作擺在就業工作首位,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力度、實施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加大就業援助力度、社會保險補貼、西部地區及山西省縣以下(不包含縣本級)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制度、落實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制度、全省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今年起,山西省將加大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力度,每年組織2萬名以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對於年度見習留用率達到50%以上且人數20人以上的見習單位,留用率每提高10%,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相應提高5%。對見習期間組織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小微企業留用見習期滿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可按規定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就業補助。

  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對經商務部門認定的,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創業實訓等國家及省創業扶持政策。加大就業援助力度方面,殘疾高校畢業生將納入求職補貼範圍,保證政策落實到位。省政府要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帶頭招錄殘疾高校畢業生。

  今後,凡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的靈活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社會保險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不超過實際繳費2/3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所需資金從就業資金中列支。

  到西部地區及山西省縣以下(不包含縣本級)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制度。申報相應職稱時,按規定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在縣屬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可按規定降低一個考試等級。

  今後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的,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應按規定在政府網站或企業網站公開發佈。報名時間不得少於7天,擬聘人員要進行不少於7天的公示。

  在全省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辦理落戶手續;非應屆生可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落戶手續。

責任編輯: 盧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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