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必有責 問責必落實 新華社合肥9月28日電(記者 王聖志、楊玉華)安徽省日前在清理公佈政府部門權力清單時,創造性地制定了“責任清單”,確立行使權力需承擔的責任事項及其對應的追責情形,讓權力運行透明,責任如影隨形,百姓監督有據,為創新政府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探索了新路。 首創權力“責任清單” 給權力套上“緊箍咒” 用藥安全是百姓關注的焦點,然而藥品質量出了問題,藥品生産審批部門有無責任,是哪個環節的責任,往往説不清楚。即將公佈實施的安徽省政府部門權力責任清單有望改變這一局面。 記者在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行政權力責任清單上看到,位列1號的權力是“藥品生産行政許可權”,清單上不僅詳細列舉了這項權力的法定實施依據,還詳細列出該權力在行使中的責任事項和追責情形,一旦出現“對不符合條件給予審批或越權審批的”、“審批後不履行監督職責”等問題,就有對應的問責。 從今年4月份開始,安徽省在包括省食藥監局在內的全省75家省直單位探索實施省級政府行政權力清理公開工作,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直接領導,安徽省常務副省長詹夏來任組長,成立省行政權力清理規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負責具體清單編制工作的安徽省編辦副主任郭本純介紹,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推行權力清單制度,但具體怎麼做各地思路做法不一。安徽省的特色在於,在制定公開權力清單的同時,列出責任清單,明確責任事項,公佈追責情形,這在全國具有首創意義。 權力家底“全覆蓋” 責任審核過“三關” 翻開這70多家部門的權力責任清單,每一項權力不僅列出實施主體、承辦機構、實施依據、辦理時限等,還有責任事項和追責情形,權力運行流程圖一目了然。 編制這樣一份清單是對政府權力的大摸底、大清理,如何防止清理單位“躲貓貓”?安徽省要求“清權”對象全覆蓋,將包括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等75家省級單位的審批、處罰等10類權力全部納入清理範圍,做到“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按“所有上報權力事項要在現有基數上精簡1/3以上,行政審批事項再精簡不少於1/5”的要求,大幅度“削權”、“讓權”。 “這是一個痛苦割肉的過程。”安徽省權責清單攻關組工作人員説,在“清權”過程中,他們發現有的部門心存抵觸,甚至出現攬權推責的現象。 “有權就有責,如果沒有責任和追責,單純地公開權力清單,難以發揮社會監督和制約作用。”郭本純説,安徽省列出每項權力的責任清單,給權力套上“緊箍咒”。 據了解,安徽省要求責任清單要過“三關”,即“法律關”:所有責任事項、追責情形來源必須合法。再過“部門關”:選擇部分單位進行試點,接受考驗和反饋意見。最後過“社會關”: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和基層人士進行專題論證、徵求意見。在反復修改完善中,力求責任清單看得懂、記得住、都會用。 勇於創新力破難點 規範權責成效明顯 權力責任清單把權力“曬”到陽光下,把監督“利劍”交給公眾。據了解,目前安徽省納入權力清理範圍的省級75家單位權力事項基數5416項,經初審後,有望精簡65%。通過改革,安徽省非行政許可審批不復存在。權力執法重心進一步下移,凡是省市縣三級政府共同擁有且都能行使的行政處罰權,一律交給市縣實行屬地管理,發揮市縣政府就近管理的優勢,破解“管得著的看不見”問題,確保“看得見的管得著”。 在制定權力責任清單的過程中,涉及政府配置資源的權力設置更加科學。如安徽省級專項資金的分配權,不再直接面對企業;涉及市縣的,一律面對市縣政府,而不直接面對市縣的具體項目單位,減少省級政府對微觀事務的干預,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 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宏光認為,安徽省建立權力責任清單,從制度上明晰作為與不作為,限制亂作為、慢作為,有利於積極問責、打擊懶政、遏制腐敗,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套上責任的緊箍咒。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