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記者 韓潔、高立、何雨欣)距離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預算法修正案1月之隔,國務院8日發佈《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標誌著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先行軍”——預算管理制度改革進入實質操作階段。 目前,我國由一般公共財政、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組成的政府預算體系涉及財政資金近20萬億元。如何改革完善預算管理,用制度架起規範政府收支行為的“高壓線”,關係龐大國家財政資金的安全和百姓福祉。 一場政府的自我革命 預算是公共財政的基石。改革完善預算管理,建立與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現代財政制度,是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 預算法實施近20年來,我國預算改革不斷邁出新步伐。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現行預算管理制度暴露出一些不符合公共財政制度和現代國家治理要求的問題。 “預算管理和控制方式不夠科學,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尚未建立;預算體系不夠完善,地方政府債務未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約束力不夠,財政收支結構有待優化;財政結轉結余資金規模較大,預算資金使用績效不高;預算透明度不夠,財經紀律有待加強……”《決定》列舉的一系列問題,凸顯深化預算改革的迫切性。 “預算改革實際是一場政府的自我革命。”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説,強化預算約束,建立公開透明規範的預算制度,有助於將政府權力關進制度“籠子”裏,倒逼政府轉變職能,更好執政為民。 政府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儘管從2011年起我國已全面取消預算外資金,但時至今日仍有各單位形形色色的“私房錢”“小金庫”屢禁不止,成為腐敗的多發地。 “完善政府預算體系”成為預算改革的首要任務。《決定》要求明確現行政府預算體系中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預算四項預算的收支範圍,強調“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管理”。並提出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 “只有全部收入納入預算,才能有效監督政府花錢。”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説,大力清理游離在預算外的各種“賬外賬”,堵住公共資金的“跑冒滴漏”,才能確保百姓的“納稅錢”更好用之於民。 預決算公開要細化到底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指出,預算公開本質上是政府行為的透明,是建設陽光政府、責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範財政風險的需要。 “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預決算支出全部細化公開到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按經濟分類公開政府預決算和部門預決算”“所有財政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公開”……《決定》既強調擴大公開範圍,又對細化公開內容提出具體要求,凸顯國家打造“透明財政”的決心。 《決定》還提出進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額標準體系,充分發揮支出標準在預算編制和管理中的基礎支撐作用,並嚴格機關運行經費管理。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李燕表示,制定政府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支出定額標準,是預算編制進一步細化的重要舉措,有助於剎住政府“大手大腳”亂花錢之風,更好貫徹中央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精神。 喚醒“打呼嚕”的資金 每年大量趴在賬上“打呼嚕”的沉睡資金影響了財政支出效益,如何強化國庫資金管理、提高結轉結余資金使用效率,成為預算改革重點。 《決定》明確,要建立結轉結余資金定期清理機制,各級政府上一年預算的結轉資金,應當在下一年用於結轉項目的支出;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結余資金,應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決定》還提出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和轉移支付結構,逐步將一般性轉移支付佔比提高到60%以上;中央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原則上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調節;並大力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 劉劍文説,為避免當年花不完的財政資金被收回,一些地方政府在年底前突擊花錢。加強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有助於扭轉這一局面,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看住政府亂收費的手 “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基金項目,尤其要看住加重小微企業負擔的亂伸的‘手’。”9月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向各種亂收費現象發出警示,也成為預算改革的重點。 目前,我國政府收入中稅收佔大頭,但非稅收入數額也不少。典型的非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土地出讓金在內的政府性基金等。如何規範非稅收入管理,制止各種亂收費現象,備受社會關注。 在強調依法徵稅、應收盡收、不收過頭稅的同時,《決定》明確加強非稅管理的改革舉措,如繼續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加快建立健全國有資源、國有資産有償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機制;完善非稅收入徵繳制度和監督體系,禁止通過違規調庫、亂收費、亂罰款等手段虛增財政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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