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再修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 放管結合為民謀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09 15:29 來源: 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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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執行了7年的政府投資目錄,在過去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兩次“刷新”修訂。繼去年12月中旬國務院公佈了《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後,昨天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再次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以下原則:一是進一步縮減核準範圍,二是進一步下放核準權限,三是進一步完善監管。堅持放管並重,加強後續監管,用有效的“放”和“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激發有效投資和創業的蓬勃活力。 

  大約一個月前,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楊潔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展情況時就説,按照國務院的要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將在2013版的基礎上再一次進行修訂。現在,靴子落地,新的目錄呼之欲出。

  經過這次修訂,中央層面政府核準的投資事項將比去年減少40%。可以説,投資改革的力度和密度都超出預期。用有效的“放”和“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激發有效投資和創業的蓬勃活力,這樣的改革舉措真正指向“為民謀利、為民解憂”。

  事實上,早在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就表示,為落實簡政放權,今年會再次修訂政府核準投資目錄,力爭9月上報。現在看來,果然言而有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評價,把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作為簡政放權的重要抓手,是一項重大突破。

  汪玉凱:修正投資審批目錄是非常關鍵的,它是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一個重要項目。

  進一步修訂核準目錄也是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深化審批制度改革的一個步驟。把“核準”變成“備案”以後,主動權就到了企業或者投資人手中了。如果中央層面政府核準的投資事項減少40%,就可以大大釋放市場的活力。另一方面,通過核準項目進一步的重新修訂,可以進一步落實企業的自主投資權,包括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釋放投資的活力。

  從這幾個方面來看,我認為這次修訂意義非常重大。

  根據國家發改委公佈的數據,目前企業投資項目總量中,真正需要核準的比例已經比較少,比例不到20%;80%以上的投資項目都是備案管理,這一目錄還將繼續縮減。汪玉凱分析,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為目的,修訂的原則包括取消、下放、界定合理分工,思路非常明確。

  汪玉凱:哪些要取消呢?一個是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再一個是企業自我投資,自己能夠調節好,把控好的。還有一種情況是,通過法律或者經濟的手段能夠監管好這個投資項目的,也就不需要審核,就變成備案了。

  如果不符合這幾個原則的話,可以把審核往下下放。發改委、國務院審核的下放到省裏,省裏審核的下放到市裏,市裏審核的可以下放到縣裏,這樣便於地方的發展,不要人為設置障礙。再一個是合理地界定部門的邊界,過去審核一件事情可能幾個部門都要插手,你審核完我還要審核,給企業投資者帶來很多不便。把部分權利重新界定以後,該歸哪個部門的就歸哪個部門審核,其他部門就不必插手。界定清楚以後,減少了審核的環節,也減少了審核的時間。

復旦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主任石磊表示,簡政放權的同時實際上是為了更好的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大規模基礎設施投資。既有利於優花結構,利用好社會資本,又能夠保增長,改善民生。 

  經濟之聲:在修訂政府核準投資目錄的具體改革內容上,基礎建設方面仍然是重點。昨天的會議決定,對城市道路、供水、化肥等15類項目取消核準,改為備案。也就是説,改革更多地體現出關照民生的思路?

  石磊:這是一個重要的方面,另外一個更重要的考慮是,大規模的資本項目投資,不能簡單的因為它是基礎設施就一定要由國家來投資,財政投資,而是應該更多的引入社會資本。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當中也特別強調了這一條,簡政放權的同時實際上是為了更好的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大規模基礎設施投資。既優化了結構,利用好社會資本,又能夠保增長,改善民生,這種三個目標合在一起的做法,大方向是對的。

  經濟之聲: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領域也值得關注。2013年版目錄把過去一律實行核準制改為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或者備案制。昨天的會議説,除少數另有規定外,境外投資項目一律取消核準。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機場、非跨境跨省電網等23類項目核準權限。對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也放寬限制,這一點又該如何解讀?

  石磊:事實上根據多年市場化推進的經驗來看,我們一直採取核準制,但最後出問題的也不是因為沒有核準,事實上核準制能解決的問題很少,因此今後更多的是實現四個方面的轉變。

  一個是從過去的核準所體現的行政管理轉化為法制化管理,取消核準制不是不要管理,而是要把執行法律的權利交給企業自己,這叫法制化;第二個是進一步深化市場化,引入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和更多的民間資本,參與過去一般需要通過核準才能經營的項目;第三是投資便利化,如果有太多的核準,會帶來很多麻煩,尤其是很多程序很複雜,投資商其實根本不清楚應該怎麼做,因此為了實現投資便利化,要取消事實上沒有必要存在的核準;第四個是合理化,市場配置資源有一個好處,就是如果企業第一次投資錯了,本著最大化利潤的原則,企業下一次投資就會避免錯誤或不再重復錯誤。

  法制化、市場化、便利化、合理化,這四個方面是我們理解“核準”變“備案”的基本含義。

  經濟之聲: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次目錄的修訂中,國務院特別強調了堅持放管並重,加強後續監管。為什麼要強調後續監管?主要針對什麼問題?

  石磊:後續監管涉及到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涉及到基本民生方面,品質安全是重要的,不是説進來了以後,後面所有的事情就不管了。無論是行政還是法規,這都是要繼續加強管理的。第二,有針對性的選擇一些基本的投資方向。我們國家是有規劃的,比方説涉及到非基本民生的一些基礎建設,比如説農業、化肥、水利,在國務院看來遲早要幹的事,現在就可以幹,可能這個管理主要針對項目的針對性。第三,考慮到這些項目在執行過程當中有很多不確定性,現在我們不是採取嚴格的核準制,而是採取備案制,但是在實施過程當中,我們還需要對這些項目進一步跟蹤研究,看哪些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們的服務,而不是簡單的加強核準監管。

  編輯部觀點:有效地“放”和“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評論編輯慧娟:對於密集修訂投資目錄,昨天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表示,今年再作修訂,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企業自主投資、更好適應地方發展需要、更好釋放投資巨大潛力、抓好有效投資這一促進發展的關鍵環節,有利於減少權力尋租空間,防止腐敗。

  長期以來,政府職能不同程度地存在“越位”和“缺位”的問題,一方面,政府對於市場主體投資行為過多包辦代替,甚至親自下場踢球,限制了民間投資的活力和空間,並産生權力尋租及腐敗問題;而另一方面,在環境保護、社會管理、反壟斷等一些需要政府發揮監管職能的領域政府卻不能發揮有效作用。

  用有效的“放”和“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激發有效投資和創業的蓬勃活力,也的確是當務之急。

責任編輯: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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