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再次取消、下放和調整168項行政審批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11 17: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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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南寧10月11日電(記者覃星星)經自治區十二屆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廣西決定再次取消、下放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共計168項。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59項,下放71項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權,並調整行政審批項目38項。

    曾在網絡火爆一時的“行政審批長征圖”道出許多人去找相關部門審批蓋章“事難辦”的心聲。自治區編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的要求,廣西最大限度地取消(減少)行政審批項目和下放行政審批權。對於公民、法人和其他能夠自主決定、自擔風險、自行調節、自律管理的事項不再實行審批,堅決予以取消;對於市縣或者鄉鎮能夠辦理或者辦好的項目,堅決予以下放,尤其是改善民生的審批項目,實行就近審批,自治區本級不再實行審批。

    礦産資源開採審批權由自治區下放到設區市的國土資源部門,基金會及其分支機構的成立、變更、登出登記由自治區民政廳下放市縣民政主管部門實施,水資源費緩繳審批權限下放市縣的水利主管部門……記者從此次常務會議了解到,本次清理時,廣西區直各部門按照方便基層管理原則,注重做好主動下放行政審批權的工作,將部分行政審批項目的自治區審批權全部或部分下放設區的市、縣行使,通過改變實施主體實現下放行政審批權的目的,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穩步進行。

    記者了解到,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和規定,廣西在實際工作中重點圍繞減少投資審批、減少生産經營活動審批、改革工商登記制度等方面進行清理。按照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原則,把政府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務交給市場和社會,努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對生産經營活動的影響,最大程度把審批權放下去,千方百計營造和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環境。

責任編輯: 劉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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