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1日電(記者 陳灝)備受關注的山東招遠“5·28”涉邪教殺人案11日上午在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依據事實和法律的判決,給邪教殺人者以正義的懲罰,還不幸死難者及其家人以公平和慰藉。 四個多月前發生的這起故意殺人案,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僅僅因為被害人拒絕透露自己的手機號碼,幾名被告人將她視為“惡靈”,反復對她頭部和面部進行腳踩、持椅子和拖把擊打,並暴力阻止他人解救和報警。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流逝在邪教殺人者手裏。 這起案件是一起殘忍的兇殺案,殺人者出自邪教組織。宗教是人類一種極其複雜的社會現象,但是任何一個法治社會決不允許任何宗教組織以信仰的名義開展任何反社會、反人類、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活動。三名主犯歸案之後仍然無視國家法律,堅持歪理邪説、拒不認罪,對殘害他人的犯罪行為毫無悔意,暴露出了邪教殺人者的精神迷狂和對法治的蔑視,為法治中國所不容。 與邪教殺人者草菅人命截然相反的是,司法的嚴謹和公平公正在這次審判中得到了充分體現:案件審理和宣判過程對公眾開放,而且在微博上進行直播;判決書全文也被放到了微博上;對於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的保時捷凱宴汽車未用於邪教活動、未成年證人張某的證言取證程序不合法等合理辯護意見,法院也予以採納。 邪教是人類社會揮之難去的毒瘤,維護正常社會秩序,防止邪教組織危害社會和公眾安全,是政府部門必須盡到的職責,也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但是,邪教組織的隱蔽性、反復性和頑固性也不可小覷。“全能神”早在1995年就被定性為邪教組織,2012年也曾因散佈“世界末日”謠言被集中清理,至今陰魂不散。這充分説明,反邪教鬥爭將是長期而艱巨的。 防止邪教組織危害社會和公眾生命安全,法治是最好的武器。我國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均對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活動明確了具體的處罰措施。有關方面應當強化對於宗教現象及其規律的研究,幫助公眾清晰識別邪教組織;司法部門也應積極預防和打擊邪教組織危害社會和公眾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讓法治的陽光照亮每一個角落,保護社會和公眾不受邪教分子的侵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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