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施行經營性建設用地指標有償使用等新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12 09:23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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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指標不足矛盾 推進節約集約用地 支持美麗鄉村建設
青海施行經營性建設用地指標有償使用等新政

    近日,青海省政府出臺《關於經營性建設用地指標及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指標有償使用的意見》,通過新的制度設計,實行建設用地指標雙軌運行,對重點基礎設施、民生改善、循環經濟産業和特色優勢産業用地“計劃”配置土地指標,對商服、商品房、加油(氣)站等經營性建設用地“有償”配置土地指標。這項政策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意見》共分四個部分。其中,就建立經營性建設用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指標有償使用制度,建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指標儲備庫,建立統一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指標和經營性建設用地指標配置使用平臺,加強指標使用和資金管理等內容作出較為詳細的規定。

    《意見》按照青海全省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及各地經營性建設用地需求強度,按縣域劃分為三個類別,確定經營性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標準分別為10萬元、6萬元、4萬元。特別是對經營性建設用地中的商品房、加油(氣)站、建材市場等經營性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在標準基礎上每畝還要上浮3萬元。對尚不具備開展經營性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條件的14個縣暫不執行。據悉,這是青海省充分考察、借鑒外地經驗,調研本地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在土地管理領域出臺的一項具有改革性、突破性的新政策,是我省緩解用地矛盾、深化土地改革的破冰之舉,將為青海進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礎。(通訊員 康維海 記者 邢曼玉)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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