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9日電(記者 錢春弦)旅遊法實施一週年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旅要求,著力完善各項工作機制,持續加大執法力度,法律效果逐漸顯現。但國內旅遊市場大勢向好、喜憂參半格局尚未根本改觀。 國家旅遊局副局長吳文學19日在總結旅遊法實施情況時説,旅遊市場“喜”的方面表現在,旅遊經營者依法經營理念進一步強化,對不合理低價團費、欺客宰客投訴明顯減少;遊客對不合理低價團費等違法行為識別能力進一步提高,依法維權和文明旅遊意識有很大提升。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積極破解旅遊市場秩序難題,取得良好效果。然而與此同時,旅遊市場之“憂”不容忽視:服務質量離旅遊消費者要求還有差距,低價組團、導遊誘導遊客消費、在線旅遊企業違規操作等依然存在。旅遊監管部門力量薄弱,依法行政能力不足。 吳文學説,在社會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與市場秩序問題混在一起,涉及誠信體系建設及黑社、黑車、黑導、社會治安等問題,只有依靠社會綜合治理才能有效解決。但我國一體化市場管理體系有待建立,旅遊法明確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監督管理責任尚未有效落實。要從政府和遊客、企業和從業者都不滿意的旅遊市場秩序問題抓起,把培育市場主體擺在首要位置,理順導遊管理關係,轉變旅行社經營方式,規範在線旅遊業務。 吳文學強調,國有大中型旅遊企業、股份合作制旅遊企業要帶頭轉變經營模式,建立誠信經營體系,加強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在線旅遊企業要依法經營在線旅遊業務,保障在線信息真實安全,規範旅遊電子合同,優化服務經營與提高效益並重。傳統旅行社企業要痛下決心,轉變經營方式,設立導遊服務部門。要依法推進導遊行業組織成立,積極推動社會導遊服務機構平穩轉型。特別要創新開展文明旅遊活動,同旅遊組織、經營活動有機結合,落實導遊領隊業務工作與文明督導一崗雙責,將文明旅遊工作列入考核重點,建立文明旅遊宣傳引導工作的檢查考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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