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保監會會同相關部委積極推進交強險工作,發揮交強險功能作用,改善交強險運行環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切實維護社會公眾利益。 一是確保交強險平穩運行,功能作用有效發揮。2013年,交強險賠償責任限額共計178,287億元,處理交通事故賠案2253萬件,墊付搶救費用案件22萬件,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及時救治和賠償提供有力保障,同時,在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此外,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要求,我會積極督促各保險公司足額提取和繳納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2013年共提取救助基金20億元(累計提取78億元)。 二是配合司法機關落實司法解釋,改善交強險運行環境。201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3年,我會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做好該司法解釋的實施工作,進一步改善交強險司法環境,推動各地司法機關依法統一審理標準。同時,大力推動各地開展保險案件“訴調對接”、“一體化調處”等爭議處理機制創新,有效降低交強險案件訴訟率,提高交強險賠付效率。 三是做好車船稅代收代繳工作,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效率。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保監會《關於機動車車船稅代收代繳有關事項的公告》要求,我會指導各保險公司認真履行車船稅代收代繳義務。2013年全國車船稅收入達474億元,同比增長21%。我會還積極配合國家稅務總局在湖北、海南等地開展車船稅聯網徵收推廣工作,有效堵塞稅收徵管漏洞,提高稅收徵管效率。 四是推進交強險對外開放,完善交強險市場體系。根據2012年3月3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外資保險公司可申請開辦交強險業務。2013年,我會批復同意美亞等5家外資保險公司開展交強險業務。截至目前,已經有利寶、富邦、中航安盟、國泰、美亞、三星、安聯、中意、現代等9家外資保險公司獲得交強險經營資格,交強險市場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 在保監會、相關部委及財産保險行業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交強險綜合成本率上升的勢頭進一步得到遏制,因交強險長期經營虧損而帶來的金融風險有所緩解。下一步,保監會將積極採取措施應對交強險運行中出現的問題,推進交強險制度進一步完善,更好地發揮交強險服務社會、保障民生的功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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