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充分發揮福利彩票公益金引導作用,在創新社會治理中增強社會發展活力,促進社會福利事業和相關公益事業發展,民政部日前下發了《民政部關於民政部門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民發〔2014〕21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指出,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是一般公共預算資金購買服務的有益補充,是優化福利服務提供方式、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的重要途徑,也是加快社會福利事業改革發展的必然選擇和內在要求。推進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的重要意義,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指導意見》明確了民政部門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2020年全國將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制度,適用範圍日趨擴大,資金額度不斷增加,社會影響顯著增強。健全以績效評價為導向,以服務項目為載體,以合同管理為基礎,權責明確,競爭擇優,公開透明的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機制。社會福利服務的資源配置和供給體系更為高效合理,為老年人、殘疾人、困境兒童提供的福利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 《指導意見》強調,要建立健全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機制。明確了購買主體、購買內容、承接主體、購買的程序與方式等內容,規範了從設計項目、編報預算、組織採購、合同管理到績效評價的規範化購買流程。強調要將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資金納入預算,並嚴格資金管理,加強信息公開,築牢預防腐敗的制度防線。 《指導意見》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探索創新、嚴格規範管理、加強監督檢查、注重宣傳引導,儘快形成民政系統內外共同推進的良好氛圍和工作機制。
民政部關於民政部門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充分發揮福利彩票公益金引導作用,在創新社會治理中增強社會發展活力,促進社會福利事業和相關公益事業發展,現就民政部門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以下簡稱“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的重要意義 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是指遵照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規定,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民政部門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福利服務和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備條件的承接主體承擔,並根據其服務數量和質量,按計劃支付福彩公益金。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推廣政府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合同、委託等方式向社會購買。國務院辦公廳《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各部門要將購買服務擺在改革發展的重要位置,積極有效開展這項工作。近年來,民政部門積極推進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工作,民政部本級在人員培訓、課題研究、助學助殘以及社會福利相關信息系統研發等方面進行了試點;一些地方也在扶老助殘、救孤濟困以及支持“公益創投”活動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創新服務供給模式,較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服務需求,取得了良好效果。實踐證明,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是一般公共預算資金購買服務的有益補充,是優化福利服務提供方式、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的重要途徑,也是加快社會福利事業改革發展的必然選擇和內在要求。目前,普遍開展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的各項條件基本具備,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通過建立健全福彩公益金購買社會力量服務機制,充分發揮福彩公益金對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投入的補充作用,有效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創新福利服務供給模式,完善中國特色社會福利服務供給體系,努力為困難群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優質價廉的福利服務。 (二)基本原則。 加強引導,穩妥推進。從實際出發,準確把握社會福利服務需求,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有效發揮福彩公益金的杠桿作用,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和資金參與福利服務,共同促進社會福利事業發展。 恪守宗旨,聚焦福利。堅持福利彩票“扶老、助殘、救孤、濟困”宗旨,嚴格資金使用用途和範圍,堅持福利性和公益性,重點為老年人、殘疾人、困境兒童提供福利服務。同時,探索開展影響廣泛、帶動性強、公眾關注的其他社會公益服務、慈善救助服務。 規範操作,注重績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競爭擇優的方式選擇承接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的社會力量,確保公平競爭。實施購買服務績效評價,加強監督檢查,不斷提升購買服務的綜合效益。 突出創新,完善機制。以社會迫切需要的福利性、公益性服務為切入點,推動制度創新和服務方式創新,為形成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制度創造條件。分級管理、各負其責,建立健全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的資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機制。 (三)目標任務。 “十二五”時期,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工作在各地逐步推開,服務平臺和長效機制初步形成,制度建設穩步推進。到2020年,在全國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制度,適用範圍日趨擴大,資金額度不斷增加,社會影響顯著增強。健全以績效評價為導向,以服務項目為載體,以合同管理為基礎,權責明確,競爭擇優,公開透明的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機制。社會福利服務的資源配置和供給體系更為高效合理,為老年人、殘疾人、困境兒童提供的福利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 三、建立健全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機制 (一)購買主體。 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的主體是各級民政部門。政府設立的提供特定福利服務的主體,如養老機構、殘疾人福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不能作為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的主體。 (二)購買內容。 按照《彩票管理條例》和《彩票公益金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彩票公益金使用範圍,重點資助適合採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等福利服務和相關公益服務項目。 各級民政部門要在準確把握公眾需求的基礎上,全面梳理並主動提出購買服務的內容和事項,明確購買服務的種類、性質,結合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重點工作,制定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在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按規定向社會公佈,並適時調整完善。 (三)承接主體。 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主體是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准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承接主體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提供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內部治理結構、財務會計和資産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會和商業信譽,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並符合登記管理部門依法認定的其他條件。 (四)購買的程序與方式。 設計項目。項目設計要充分聽取社會意見,反映群眾意願。民政部門按照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可採取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專家諮詢、向社會徵集項目等方式,充分了解社會需求,精心論證和設計購買服務項目。 編報預算。民政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確定購買服務的資金規模,並將購買服務項目資金納入福彩公益金(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組織採購。預算經批復後,民政部門要主動向社會公開需購買的服務項目、內容、對承接主體的要求、績效評價標準等內容。 屬於政府採購範圍的服務項目,應當遵守政府採購相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採購等方式組織採購,並注重考察承接主體的服務價格和服務質量。 不屬於政府採購範圍的項目,應充分引進競爭機制,參照政府採購程序實施採購。民政部門要建立相應的項目評審專家庫,隨機抽取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由社會、經濟、財務、審計、法律、公共管理等領域的相關專家組成。出席每次評審的專家人數應為不少於5人的單數且至少有1名財務或審計專家。評審委員以評分、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産生評審結果。 各級民政部門一律不得自行指定單位、組織和個人承接購買福彩公益金服務項目。嚴禁層層轉包、暗箱操作等違規違法行為。積極鼓勵支持社會力量以自有資金和募集資金配套投入購買服務項目。鼓勵各地民政部門進一步創新和完善公益招投標、公益創投等購買服務方式。 合同管理。民政部門要及時與承接主體簽訂合同,明確購買服務具體事項、內容、標準、期限、資金支付方式、權利義務、違約責任以及績效評價標準、要求、方式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資金,並加強對服務的全過程跟蹤監管和對服務成果的檢查驗收。服務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最長不超過三年。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公開、透明、規範、有效。 績效評價。要按照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服務項目的績效評價,對項目的任務實施、目標實現、政策效能、透明程度、專業化水平以及資金使用進行綜合、客觀評價,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及第三方參與的綜合性績效評價機制。績效評價以合同約定為基礎,原則上以購買主體評價、專家評估和服務對象滿意率為主。評價結果要向社會公開,並作為以後年度編制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資金預算和選擇承接主體的重要參考依據。績效評價結果優秀的承接主體,在同類項目的採購中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考慮。績效評價結果不合格的,該承接主體兩年內不得承接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項目。 四、工作要求 推進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加快研究部署,主動溝通協調,儘快形成民政系統內外共同推進的良好氛圍和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政府主導、民政負責、社會參與、共同監督的要求,切實加強對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的組織和指導。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是部本級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工作的牽頭司局,主要負責購買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管理,部有關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項目招投標、執行、管理、督導等。地方各級民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穩定高效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嚴格程序,規範操作。要加強與同級財政、稅務、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到共同推進。 (二)積極探索創新。 要樹立改革發展的意識,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著力構建政府與社會力量之間新型合作關係。對已經開展這項工作的地區,要對照國務院辦公廳《指導意見》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形成符合本地實際的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制度體系。尚未開展這項工作的地區,要快起步、嚴論證、小規模、先試點,不斷總結經驗,逐步推開。 (三)嚴格規範管理。 各地要依據本意見精神抓緊研究制定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的實施辦法,制定完善項目設計、項目申報、組織採購、項目評審、合同簽訂、資金撥付、檢查監督、績效評價等各項流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部門合作機制、民政部門內部工作協調機制、民政部門與承接主體溝通機制、發現問題協商機制、合同中止或終止履行善後機制等為主要內容的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良性運行機制。 (四)加強監督檢查。 各地要嚴格遵守相關財務管理規定,確保購買服務資金的規範管理和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滯撥。各級民政部門要切實負起監管職責,定時檢查,隨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充分地公開購買服務相關信息,確保社會力量公平參與競爭。各承接主體要建立健全內部項目運行機制,完善資金管理和財務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五)注重宣傳引導。 要充分運用各種新聞媒體,宣傳有關法律政策,廣泛宣傳工作進展和先進典型,及時將項目執行效果向社會公佈,增進廣大群眾對這項工作的了解,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要及時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福彩公益金購買服務工作進展情況、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重大問題、有關意見和建議及時報民政部。 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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