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規規章11月1日起施行 信訪部門將強化督辦責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30 14: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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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新華社記者白陽)11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規規章開始施行。其中,國家信訪局出臺新規強化初信初訪事項的督辦責任,未履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信訪機構將被追責。

    信訪部門督辦不力將被追責

    信訪函件在部門之間“踢皮球”、信訪事項辦理久拖未決、責任部門處理意見敷衍了事……國家信訪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初信初訪辦理工作的辦法》11月1日實施後,這些信訪“老大難”問題有望得到解決。

    辦法明確了信訪工作機構和有權處理機關的職責,防止信訪事項“空轉”。

    在信訪機構的責任方面,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機構在收到初信初訪事項後,應在15日內交送有權處理機關或報送有關領導,並對具備回復條件的信訪人以電話、書面等形式反饋。若信訪機關未按規定登記、轉送、交辦,或未履行督辦職責,將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被追責。

    在有權處理機關的責任方面,對應受理卻未受理、不反饋結果或不執行處理意見、群眾評價不滿意且引發重復走訪、越級上訪等問題的事項,信訪部門將及時督辦並提出改進建議,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向有關地方和部門提請追責。

    辦法還要求,對納入滿意度評價範圍事項的辦理過程和結果,應在網上公開,以便信訪人查詢評價。

    餐館“最低消費”將被禁止

    商務部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11月1日施行,明確表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包間最低消費”“開瓶費”“茶位費”等長期以來廣受詬病的餐飲業“潛規則”將得到整治。

    辦法規定,餐飲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的,應當明示促銷內容,包括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促銷商品的範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

    提供外送服務的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相應的服務流程,並明示提供外送服務的時間、外送範圍以及收費標準;根據消費者訂單和食品安全要求,選擇適當的交通工具、設備,按時、按質、按量送達消費者,並提供相應的單據。

    辦法強調,違反規定的餐飲經營者將受到懲處。對於違反辦法的行為,若法律規章有相關條款的,將依法處罰;沒有相關條款的,將責令限期改正。其中有違法所得的,處所得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乘用車企業能耗戴上“緊箍咒”

    工信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五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加強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11月1日起正式執行。此舉旨在進一步促進先進節能技術的應用和推廣,加快汽車産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以實現2015年我國生産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的目標。

    根據通知,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且統計新能源乘用車後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超過6.9升/百公里的乘用車企業,將進行公開通報;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的乘用車企業,將暫停審批産能投資項目。

    通知明確,將全面落實新修訂的汽車強制性産品認證實施規則,推動燃料消耗量相關國家標準實施;對於平均燃料消耗量不達標、不履行達標承諾的乘用車企業,將在海關通關審核、進口檢驗、生産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加強監管。

    通知還指出,各核算主體需按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遞交上一年度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報告,不達標企業需同時遞交平均燃料消耗量改善計劃承諾書,提出具體的年度改善目標、改進措施等。

責任編輯: 黃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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