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11月1日電(記者 符曉波)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國家能源局近日決定增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建設規模,在南疆4地州新建100萬千瓦光伏電站。 新增100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包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70萬千瓦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30萬千瓦,預計可拉動當地投資80億元。項目建成後年發電量13億千瓦時,可實現年銷售收入12.4億元、年工業增加值7.4億元、每年增加財政收入1.42億元,直接解決就業約500人,間接帶動就業約5000人。 新疆南疆4地州包括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和田地區和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該區域煤炭儲量較少、電力供應不足,但太陽能資源豐富,具備發展光伏的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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