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25年後完成首次大修 讓“民告官”更暢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1-01 17:4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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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 羅沙、陳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1日表決通過了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15號主席令予以公佈。新華社受權播發了這一決定。

    這是行政訴訟法自1989年制定後作出的首次修改。

    行政訴訟法是一部“民告官”的法律,自實施以來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公民權利意識、法律意識的增強,行政訴訟案件逐漸增多。一些行政機關千方百計不當被告,導致很多應當通過訴訟解決的糾紛進入了信訪渠道,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信訪不信法”的情況。統計顯示,近年來全國法院年均受理行政案件僅有十幾萬件,佔全部案件總量的比例很低。

    為此,修改後的行政訴訟法進一步拓寬了“民告官”的法律渠道,完善了依法維權和化解行政糾紛的機制。同時,通過對現行行訴法起訴、審理、判決、執行等機制的改進和完善,擴大了可訴行政行為的範圍,強化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監督。

    專家表示,這些修改將有助於解決我國行政訴訟制度長期存在的“起訴難、審理難、執行難”問題,推進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的相對獨立行使,加強和保障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將於2015年5月1日起實施。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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