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對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等5家社會團體作出行政處罰 近日,民政部對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辛亥革命史研究會、晉察冀文藝研究會作出停止活動六個月的行政處罰,對中國京劇程派藝術研究會、中國華僑文學藝術家協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存在未按規定接受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度社會團體年度檢查的違法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民政部對中國藝術文化普及促進會作出停止活動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辛亥革命史研究會、晉察冀文藝研究會存在未按規定接受2011年度、2012年度社會團體年度檢查的違法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民政部對辛亥革命史研究會、晉察冀文藝研究會作出停止活動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中國京劇程派藝術研究會、中國華僑文學藝術家協會存在未按照規定接受2012年度社會團體年度檢查的違法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民政部對該2家社團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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